一、 招標條件
上海松江新浜8.4MW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新浜鎮。
2.2 項目規模:項目擬利用松江區新浜鎮黃家棣村、魯興村2個地塊建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站,本項目規劃容量10.2747MWp,黃家棣村地塊(約60畝)裝機容量為4369.14kWp,魯星村地塊(約90畝)裝機容量5905.56kWp,實際裝機容量為10.2747MWp/8.4MW。本期主要建設區域在養殖魚塘內,租賃面積150畝,所發的綠色電力擬采用全額上網的模式,采用10kV電壓等級并網,并網點2個。擬新建2座10kV預制艙開關站,通過10kV線路接入附近的10kV啟新苑站、10kV新綠街開關站實現并網,最終接入方式以國網公司批復的接入系統方案為準。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45天,計劃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網發電(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EPC總承包(CHDTDZ046/16-ZB-21901):除①光伏組件、逆變器設備的采購及運輸②項目前期③監理④光伏場區土地租賃費等由發包人負責的范圍外的,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所有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華電集團已完成框架招標的電纜等其他項目設備材料按照華電集團框架招標結果設計、采購)、土建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試驗、驗收、開工和并網手續辦理、政府及電力公司協調等一攬子工作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業績要求: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1項單項1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 EPC或者光伏項目總承包工程(必須為主體工程施工)投運業績,且其中至少1項包含1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升壓站/變電站建設施工工作內容。(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完工驗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等信息。)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10-08 17:20到2024-10-16 18:00。
上海松江新浜8.4MW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新浜鎮。
2.2 項目規模:項目擬利用松江區新浜鎮黃家棣村、魯興村2個地塊建設漁光互補光伏發電站,本項目規劃容量10.2747MWp,黃家棣村地塊(約60畝)裝機容量為4369.14kWp,魯星村地塊(約90畝)裝機容量5905.56kWp,實際裝機容量為10.2747MWp/8.4MW。本期主要建設區域在養殖魚塘內,租賃面積150畝,所發的綠色電力擬采用全額上網的模式,采用10kV電壓等級并網,并網點2個。擬新建2座10kV預制艙開關站,通過10kV線路接入附近的10kV啟新苑站、10kV新綠街開關站實現并網,最終接入方式以國網公司批復的接入系統方案為準。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45天,計劃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網發電(開工日期以合同簽訂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EPC總承包(CHDTDZ046/16-ZB-21901):除①光伏組件、逆變器設備的采購及運輸②項目前期③監理④光伏場區土地租賃費等由發包人負責的范圍外的,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所有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華電集團已完成框架招標的電纜等其他項目設備材料按照華電集團框架招標結果設計、采購)、土建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試驗、驗收、開工和并網手續辦理、政府及電力公司協調等一攬子工作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業績要求: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1項單項1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 EPC或者光伏項目總承包工程(必須為主體工程施工)投運業績,且其中至少1項包含1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升壓站/變電站建設施工工作內容。(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完工驗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等信息。)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10-08 17:20到2024-10-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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