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建設為新建2座3.0萬立方米粉煤灰儲存鋼灰庫項目,具體建設內容包括:擬在泰州電廠廠區北部的廢舊物資堆場內新建2座3.0萬立方米粉煤灰儲存鋼灰庫及配套裝車系統。鋼板庫直徑38米,高度37米,包括鋼板庫本體、庫內流化設備、庫底出料設備、出料提升機、發散倉、裝車設備、計量設備及系統內其他附屬設備。另外需建配套附屬設施如收塵系統、風機房、配電室、空壓機站、車輛通道、洗車池、污水池、沖洗水系統、消防暖通、給排水等。
招標范圍:本工程采用EPC建設模式,投標方的工作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供貨、施工、安裝、管理、調試、試運行、消缺、竣工資料的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標文件中要求的運行及維護的培訓,并參加由招標方組織的性能驗收試驗。工程整體性能保證由投標方負責,并滿足本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2.2 其他:工期:合同簽訂后,招標人通知投標人現場具備開工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聯合調試并通過驗收。具體時間以項目開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證書;或環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類);或工程設計建材行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至少容量3萬立方米及以上的鋼板庫EPC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萬立方米及以上鋼板庫EPC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萬立方米及以上鋼板庫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萬立方米及以上鋼板庫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