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烏魯木齊
2.2項目規模:2111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單個風光場站施工總工期控制在15天內,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2024年第二批生產建筑物及附屬設施修繕:對新能源分公司哈密片區、吐烏片區、木壘光伏片區、木壘風電片區、布爾津片區28座場站生產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進行修繕,主要包括:墻面粉刷修繕、吊頂安裝及修復、瓷磚修復、電路重新布線、衛生間維修、熱水器更換等,以保證構筑物等保持良好狀態。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4年第二批生產建筑物及附屬設施修繕】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 標 人 不 得 被 “ 信 用 中 國 ” 網 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業績至少 1 項,每項業績至少滿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 建筑物(或構筑物)施工合同業績;
② 建筑物(或構筑物)維修合同業績;
③ 建筑物(或構筑物)修繕合同業績。
(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簽字蓋章頁、服務范圍或技術協議、服務期、聯系方式,必要時須提供原件;如發現虛假業績,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09-12 15:00到2024-09-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