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中車商都產業園區30萬千瓦綠電供電項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商都縣
2.2 項目規模:項目總容量300MW,其中風電200MW,光伏交流側100MW,容配比1:1,配建75MW/300MWh(25%/4h)儲能。本項目擬新建1座110kV升壓站,以2回110kV線路接入220kV祿安變,送出線路長約12km。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設備計劃交貨期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體根據合同簽訂后接收到施工圖紙時間做調整。車板交貨。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CHDTDZ046/16-CL-00401):直流側100.20348MWp容量光伏場區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數量預估4018.43噸,計劃交貨期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體根據合同簽訂后接收到施工圖紙時間做調整。因本次采購技術規范書依據中車商都產業園區30萬千瓦綠電供電項目可研編制,實際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招標人不保證采購項目的準確性,對實際采購規格、數量與招標范圍的差異不承擔責任,最終采購量和規格以實際項目需求為準。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1.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但公開已經完成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6)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完成光伏項目固定鋼支架總容量不少于500MW(或累計供貨2萬噸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項目不低于200MW(或累計供貨0.8萬噸及以上)的合同業績。投標文件應附合同業績證明資料:包含合同首頁(封面)、項目名稱、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能反映滿足資格條件的供貨清單等合同掃描件,如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單位包括“噸”和“MW”,則按照1萬噸=250MW的標準統一折算。
9.投標人應具有年產量20萬噸及以上產能,并提供證明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2022年、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9-11 09:00到2024-09-18 17:00。
中車商都產業園區30萬千瓦綠電供電項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商都縣
2.2 項目規模:項目總容量300MW,其中風電200MW,光伏交流側100MW,容配比1:1,配建75MW/300MWh(25%/4h)儲能。本項目擬新建1座110kV升壓站,以2回110kV線路接入220kV祿安變,送出線路長約12km。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設備計劃交貨期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體根據合同簽訂后接收到施工圖紙時間做調整。車板交貨。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CHDTDZ046/16-CL-00401):直流側100.20348MWp容量光伏場區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數量預估4018.43噸,計劃交貨期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體根據合同簽訂后接收到施工圖紙時間做調整。因本次采購技術規范書依據中車商都產業園區30萬千瓦綠電供電項目可研編制,實際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招標人不保證采購項目的準確性,對實際采購規格、數量與招標范圍的差異不承擔責任,最終采購量和規格以實際項目需求為準。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1.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但公開已經完成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6)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完成光伏項目固定鋼支架總容量不少于500MW(或累計供貨2萬噸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項目不低于200MW(或累計供貨0.8萬噸及以上)的合同業績。投標文件應附合同業績證明資料:包含合同首頁(封面)、項目名稱、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能反映滿足資格條件的供貨清單等合同掃描件,如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單位包括“噸”和“MW”,則按照1萬噸=250MW的標準統一折算。
9.投標人應具有年產量20萬噸及以上產能,并提供證明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2022年、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9-11 09:00到2024-09-18 17: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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