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項目業主:青海橋電實業有限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由青海橋電實業有限公司自籌,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青海橋電實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填埋場前身是青海橋頭鋁電股份有限公司電解鋁工程 (150kt/a)配套建設電解鋁專用渣場,地址位于原橋頭鋁電公司后子溝灰場范圍內。危險 廢物填埋場設計占地面積 3 萬平方米,總庫容 32 萬立方米,服務年限大于 30 年。危險廢物 填埋場于 2005 年 9 月開工建設,2006 年 11 月竣工。2014 年 11 月 4 日,經青海省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批準,將原青海橋頭鋁電股份有限公司專用大修渣填埋池劃轉給青海橋電實業有限 公司經營管理;2016 年經青海橋電實業有限公司對危險廢物填埋場進行升級改造,于 2017 年下半年正式運營。危險廢物填埋場主要接收橋頭鋁電公司產生的電解槽大修渣、回轉窯及 焙燒爐等產生的爐修渣。
2022 年 1 月 24 日經對危廢填埋池周邊地下水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溶解性總固體、總硬 度、氯化物、氟化物、硫酸鹽等因子出現超標現象。為評估青海橋電實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 填埋場對地下水生態環境損害情況,需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
項目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后子溝灰場青海橋電實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填埋場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90 個工作日。
2.2 招標范圍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生態環境部門要求,開展青海橋電實業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填埋場地
下水污染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主要工作內容
(1)工作方案制定。掌握地下水的生態環境損害的基本情況;初步判斷地下水的受損 范圍,明確地下水的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的內容,確定鑒定評估方法,編制鑒定評估工作 方案。
(2) 損害調查確認。通過開展地質和水文地質調查、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地下水生 態服務功能調查、地下水環境質量及其生態服務功能的基線水平調查, 判斷地下水環境及其 生態服務功能是否受到損害。
(3)因果關系分析。通過污染源解析、遷移轉化過程分析和驗證,分析污染環境行為 與地下水損害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
(4)地下水損害實物量化和恢復方案制定。篩選地下水損害評估指標,確定損害程度 和范圍。當受損地下水可恢復, 研究確定基本恢復目標,制定備選基本恢復方案,估算恢復 時間,計算期間損害,確定補償性恢復規模,制定備選補償性恢復方案,開展恢復方案綜合 比選,確定最佳方案。
(5)地下水損害價值量化。基于地下水損害是否已經恢復、是否需要恢復、是否能恢 復等情況,選擇恢復費用法、實際治理成本法、理論治理成本法、虛擬治理成本法、資源價 值法及其它環境價值評估方法對損害價值進行量化。
(6)地下水損害鑒定評估報告編制。編制地下水污染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報告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 2 ) 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 , 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 “ 信用中國 ” 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為準, 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 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 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5)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 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3.2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機構名錄單位,且具有生態 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資質。
(2)投標人具有近 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 少 2 個相同或類似服務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須包括合同首頁、承包范圍、簽字蓋章頁);
(3)項目服務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均具有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人執業證。
(4)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
2024 年 0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09 月 04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節日除外)。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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