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青海格爾木一期2×660MW煤電項目封閉煤場L標段(EPC)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青海格爾木市 2.2 項目規模:2×660MW 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燃煤發電機組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自合同生效起,待招標方書面通知后,12個月內完成。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封閉煤場L標段(EPC)】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5)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1)投標人須具有住建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專業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至少2項封閉煤場EPC總承包的投運業績(封閉煤場主要技術參數跨度不小于100米,且不含改造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提供封閉煤場跨度證明)。 (2)加蓋業主單位簽章的投運或投運證明性材料:業主單位提供的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試驗報告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8-29 14:42到2024-09-0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