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國際機場輸油管道定期檢驗到期檢驗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長樂國際機場輸油管道定期檢驗到期檢驗項目(招標編號:TC2404EPS),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2.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5個日歷日完成。
2.5質量要求:
(1)按照相關的法規、規范及標準,對長樂國際機場輸油管道輸油管道進行內外檢測。
(2)檢測準確,滿足SY/T6597技術標準,對問題分析評估合理到位,解決問題方案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開挖5個驗證點,要求5個點符合檢測指標
(3)檢測方中標后需按照TSG Z7001—2021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的要求通報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受其現場監督檢查并且實現檢驗信息管理系統與受檢設備使用記管理系統數據對接,檢驗后按照要求及時上傳檢驗數據。
(4)最終檢驗報告需接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核查,如報告通不過政府主管部門核查,檢驗單位需承擔相關責任和后果。
2.6本標段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7最高限價(控制價):項目控制價即最高限價人民幣123萬元,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報價將被拒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許可證(或基本戶證明材料)。
3.2投標人須具備長輸管道定期檢驗資質,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核準項目包含DD1、漏磁檢測(MFL)資質(管道規格至少含內檢測限公稱直徑≤DN250)或DD1(含內檢測,管道規格至少含內檢測限公稱直徑≤DN250)規格,并且按照核準的范圍從事長輸管道檢驗工作(提供資質證書及核準證復印件)。
3.3投標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國內單條管道長度不小于30km管道內檢測項目業績(含幾何檢測、漏磁檢測)累計檢測公里數大于200km(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
3.4投標人須按照國家法規和規范要求,擬派項目經理與技術負責人須同時具備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壓力管道檢驗師(GDS或DS)和MFL-Ⅱ級資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提供承諾書)。需提供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勞動合同或近1年內任意連續3個月及以上社保繳納證明和中國特種設備檢驗協會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執業公示系統中執業注冊證書截圖。
3.5投標人須具有2套φ273漏磁檢測器及變形檢測器(提供設備照片、合同及發票)。
3.6投標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提供聲明函)。
3.7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網頁截圖)。
3.8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時參加本批次同一標段的投標;法人代表為同一人的兩個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時參加本批次同一標段的投標。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