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江蘇呂四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24-2026年主設備、 設施維護項目(二次)
2.3 建設地點: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市呂四港鎮。
2.4 建設規模:江蘇呂四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4×660MW超超臨界燃煤汽輪發電機組,超超臨界參數變壓運行直流爐,鍋爐為單爐膛、一次再熱、平衡通風、露天布置、固態排渣、全鋼構架、全懸吊結構Π型布置;汽輪機為哈爾濱汽輪機廠制造,超超臨界、一次中間再熱、單軸、三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輪機; 發電機為哈爾濱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水氫氫冷卻汽輪發電機,靜態勵磁。
2.5 計劃工期:2024 年 10 月 01 日至 2026 年 09 月 30 日。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主設備、設施維護, 包括汽機、電氣、鍋爐、環化、 熱控等五個專業所轄設備及公用系統設備、保潔、照明項目(大堤道路維護保潔 及照明、生產區域保潔、危廢庫房保潔)、海上攔污網及浮漂維護、1-4 號鍋爐 吹灰系統運行維護、1-4 號機組磨煤機維護、石子煤排放服務、光伏電站(總裝 機容量 175MW,51MW為陸地光伏,124MW為水上光伏)區域設備檢修、維護、除 草(光伏區域及圍欄外 5 米范圍內)、光伏組件清洗等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有效的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 承修類一級以上。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合同簽訂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 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規模的機組維護已完工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的二級注冊建 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 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具有近 5 年(合同簽訂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內在 1 個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規模的機組/系統 A/B/C 級 檢修或維護項目經理或主要管理人員(副經理、技術負責人)的經歷。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簽訂 日期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用戶證明(維護業績的用戶證明必須經發包單位或 其業務部門蓋章,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簽訂日期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 及該合同與擬派項目經理的關聯性文件 等,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 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 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 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 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 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 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 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 9 時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