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投資山東國華時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魯北大基地D2光伏項目勘察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華魯北大基地D2光伏項目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的近海灘涂地帶,利用魚塘水域建設,總占地面積約19734畝,場址中心地理坐標為北緯38.0963°,東經18.2560°。本工程總裝機容量為 500MW。規劃設計安裝906724塊標準功率為710Wp的N型高效單晶硅雙面組件(具體以發包人招標設備型號為準),實際裝機容量 643.77404MWp,工程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光伏發電經變壓器升壓至35kV后通過中壓集電線路接入新建220kV光伏升壓站,通過一回220kV線路送至500kV升壓匯流站,并以500kV電壓接入500kV渤海變電站(最終的接入系統方案以電網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接入系統報告及接入系統批復文件為準)。項目配套建設220kV升壓站一座、220kV送出線路一條,并配置30%、2小時儲能。
2.1.2招標范圍
(1)國華魯北大基地D2光伏項目初步設計及勘察設計等(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包括不限于:項目初步設計(含初設概算、專題報告),光伏場區、場內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設計容量1000MW)及220kV送出線路(設計容量1000MW,送出線路長度約15公里)勘察、測繪、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直至竣工驗收全部設計工作;光伏場區及升壓站構筑物沉降觀測;
(2)編制項目對渤海三灣國家級保護區影響論證報告并取得農業農村部相關部門批復或評審意見;
(3)送出線路海域論證及用海批復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及用海批復等,完成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及審查、濕地的生態影響專題報告、取得用海批復、海域不動產權證辦理。;
(4)送出線路海洋環評及批復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海洋環評報告及審查、批復,完成海洋現狀調查、數模;鳥類影響研究專題;漁業資源影響專題;水上水下噪聲及電磁影響專題。
2.1.3服務工期要求
合同簽訂后兩年內(具體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建設期竣工轉至投產運營期 3 個月后為限)。項目處于機會研究階段,合同一次簽訂,分階段執行,各階段執行依據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1)初步設計:合同簽訂后45天完成初步設計編制(暫定9月30日前完成);
2)升壓站勘察設計:合同簽定后45天內完成升壓站勘察測繪及招標圖設計(暫定9月30日);合同簽訂后90日內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暫定11月15日)。
3)光伏場區勘察設計: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光伏場區測繪及總平面布置圖設計(暫定9月15日);合同簽訂后90日內完成全部工程詳勘及招標圖設計(暫定11月15日);12月30日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
4)送出線路工程勘察設計:接入系統方案確定后30天完成路徑規劃及勘察測繪,90天內完成全部線路施工圖設計;
5)竣工圖設計工期工程竣工后60天內完成。
6)階段的勘測工作必須滿足委托方建設工期的總體要求。
7)三灣保護區影響批復、送出線路用海及環評批復:合同簽訂后45天內完成。
8)設計方除需保證上述工期總要求外,還需確保所有的設計工作不影響委托方的每一階段的設備采購、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簽定后,設計方還應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詳細的設計計劃供委托方確認并執行。
2.1.4服務成果要求
1)詳勘報告文件:紙版8 份,電子版 2 份(蓋章的 PDF 及 WORD 版)
2)初步設計報告的初稿及定稿版(包括上報投資公司及國家能源集團):每次紙版 20 份,電子版 2 份(蓋章的 PDF 及 WORD 版各 1 份)
3)施工圖設計文件:紙版 20 份,電子版 1 份(不接受 PDF 版文件格式)
4)竣工圖文件:紙版 5 份,電子版 1 份(不接受 PDF 版文件格式)
5)招標技術文件、概算分劈表、圖紙 3 份,電子版 1 份(不接受 PDF 版文件格式)
6)施工招標文件(技術部分)及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只交電子版)
7)三灣保護區影響論證報告、送出線路環評報告及海域使用論證報告20份(滿足評審要求,并提供蓋章的 PDF 及 WORD 版各 1 份)。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份200MW及以上光伏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和1個100MW及以上水上光伏(或沿海灘涂光伏)項目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合同業績,且為已執行完成合同。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執行完成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設總)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00MW及以上光伏項目的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或1個擔任100MW及以上水上光伏(或沿海灘涂光伏)的勘察設計或EPC總承包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同時需提供本人就職于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證明。(注:設計單位任命文件不可作為證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主要設計人員及設計代表須具有光伏項目設計經驗及相關簡歷,且滿足第五章發包人要求中主要人員計劃表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19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