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西藏公司LD水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綜合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及建設地點
LD水電站,規劃工期54個月。
根據審定的《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LD水電站建設征地涉及加查縣3個鄉鎮19個行政村。
(1)移民安置規劃主要成果
1)主要實物
根據《LD水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LD水電站建設征地區涉及搬遷人口119人,各類房屋面積10040㎡(其中以磚混、磚木結構為主,占比44.39%),建設征地總面積12655.20畝,其中水庫淹沒影響區面積6767.15畝,樞紐工程建設區面積5888.06畝(永久占地3823.27畝,臨時用地2064.80畝);涉及專業項目主要為國道、省道,10kV、35kV、110kV輸電線路及配套設施,電信、移動、聯通公司通信線路,水電站等。
2)農村移民安置
規劃生產安置人口384人,全部采取自主安置方式;規劃搬遷安置人口為128人,全部集中安置集中居民點。臨時用地面積2064.80畝(耕地191.44畝,園地30.08畝,林地等其他1843.28畝)。規劃恢復耕(園)地面積221.52畝。
3)專業項目處理
規劃對涉及國道、省道16.34km,分別為S508省道惹米段、S508省道百瓊段、G560國道林達段、G560國道電站段及加查雅江大橋,其中S508省道惹米段、S508省道百瓊段、G560國道林達段及加查雅江大橋規劃通過抬高復建恢復其原功能,G560國道電站段通過施工場內公路恢復其原功能。建設征地共涉及鄉村道路18.31km,規劃采取一次性貨幣補償處理。
對需要恢復的10kV、35kV、110kV線路及配套設施,按照原標準恢復原功能的原則進行復改建。復建10kV輸電線路總長度13.1km,復建35kV輸電線路總長度5km,復建110kV輸電線路總長度7.6km。
規劃復建移動通信線路及配套設施64.67km,復建聯通通信線路及配套設施8.65km,復建電信通信線路及配套設施17.65km,抬高復建2座鐵塔公司的通信基站及配套工程設施。
規劃對加查縣水電站采取貨幣補償的方式處理。建設征地范圍內灌溉供水管線工程的供水管及承載供水管的跨江吊橋一座,規劃在原址復建恢復功能。
4)庫底清理。庫底清理主要包括衛生清理、建(構)筑物清理、林木清理和其它清理。
5)LD水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補償費用(靜態)約9億元。
6)移民安置計劃進度安排
根據施工進度計劃,LD水電站工程總工期為54個月,其中施工準備期10個月,主體工程施工期38個月,工程完建期6個月。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結合施工進度計劃進行,項目核準當年作為移民安置工作起始年。
控制性進度計劃為:
第3年6月前,完成移民安置點建設及驗收工作;
第3年10月前,完成交通、電力通訊、灌溉等專業項目復(改)建及驗收工作;
第3年11月前,完成截流驗收階段移民安置專項驗收工作;
第5年6月前,完成庫底清理及驗收工作;
第5年7月前,完成蓄水階段移民安置專項驗收工作;
第7年12月前,完成土地復墾等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施工作。
上述工期為計劃工期,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僅作為投標參考。
2.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移民安置綜合設計工作范圍:依據批復的移民安置規劃,按照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開展LD水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綜合設計工作。
(2)移民安置綜合設計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移民安置實施計劃編制、規劃符合性檢查、移民安置點規劃調整相關工作、階段性蓄水移民安置專題設計、補償費用分解、設計變更技術管理和現場技術服務,為移民安置實施提供綜合技術保障。配合完成下閘蓄水及建設移民安置竣工驗收。完成招標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3)移民安置綜合設計地域范圍:包括LD水電站建設征地區和移民安置區。
2.1.3服務期限:
自移民綜合設計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建設移民安置竣工驗收完成為止,移民安置竣工驗收時間暫定為2032年,本合同服務期限暫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2年12月,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7月至投標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大型及以上水電站移民安置綜合設計服務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2)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擔任過大型及以上水電站移民安置綜合設計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設總或副設總)工作經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1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20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