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榆林化工 榆林循環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地基及樁基檢測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擬于陜西省榆林市榆神工業區清水工業園北區建設神華榆林循環經濟煤炭綜合利用項目。項目以煤直接液化為主線,通過煤炭分級分質利用,提高綜合能源轉化效率。產品方案以煤基特種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高附加值化學品和材料為主,充分考慮“平急結合”戰略需求,在保障 安全的同時,構建煤基新材料戰略性新興產業增長極,在榆林打造 “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綠色示范基地。本項目包括煤液化、煤氣化、油醇共煉及下游加工、MTO及下游加工、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共5部分及其配套的公輔工程,其中煤液化部分包括216萬噸/年煤直接液化等11套裝置;煤氣化部分包括93萬m³/小時煤氣化、210萬噸/年煤制甲醇等6套裝置;油醇共煉及下游加工部分包括200萬噸/年石腦油甲醇耦合裂解等9套裝置;MTO及下游加工部分包括75萬噸/年甲醇制烯烴等5套裝置;煤基可降解材料部分包括5萬噸/年聚碳酸丁二醇酯(PBC)、16萬噸/年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等7套裝置,共計38套工藝裝置。項目占地面積約558公頃。
2.2 招標范圍:本項目選擇一家地基及樁基檢測服務單位,在招標人提供臨時用地規劃范圍內建設滿足地基及樁基工程質量檢測設施,全面負責該檢測設施的運行和管理,以滿足項目對檢測的需求。地基及樁基礎質量檢測任務完成后,投標人應自行恢復用地原貌并移交招標人等工作。
2.3 其他:
檢測設施建設:預計于2024年8月30日前建成,在接到發包方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具備提供檢測服務條件。
檢測時間:具體開始檢測時間為以投標人接到招標人的入場通知書后計起的3日內,預計結束時間2027年6月30日,準確完工時間以招標人根據項目總體建設進度提出的時間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級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包含地基基礎檢測)。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單個合同金額400萬元及以上的樁基檢測服務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如合同中未體現合同金額,可在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結算單等有最終用戶蓋章的材料)中體現結算金額。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執業證書(必須注冊在投標單位),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證書,須提供在投標人單位繳納的2023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樁基檢測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投入本檢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應是本單位在冊人員(須提供在投標人單位繳納的2023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執業證書和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14 12: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