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2024年7月錨桿鉆機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包括煤礦用液壓錨桿鉆車設備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設備名稱、型號等技術參數見下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序號 |
貨物名稱 |
參考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1-1 |
煤礦用液壓錨桿鉆車 |
CMM2-24 |
臺 |
2 |
合同簽訂后3個月 |
羊場灣煤礦 |
1-2 |
煤礦用液壓錨桿鉆車 |
CMM2-24 |
臺 |
6 |
梅花井煤礦 |
注:(1)以上交貨時間為貨物到達現場的時間;
(2)投標人不可選擇每包中的部分貨物參加投標。
(3)規格型號僅供參考,詳見技術文件。
(4)付款方式:整單結算,貨到驗收合格且收到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支付貨款60%,安裝調試運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返還質保金。質保期:合同貨物驗收之日起算,至合同貨物驗收證書簽署之日起18個月或合同貨物簽發性能驗收合格證書(安裝調試合格證書)之日起 12 個月止(以先到的為準)。支付形式:全額銀行電匯。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所投型號煤礦用液壓錨桿鉆車在有效期內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8月至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鉆臂數量≥2個的煤礦用液壓錨桿鉆車的銷售合同業績2份。且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業績要求的合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及對應每份合同的任意1張發票掃描件(發票開具截止時間為發布招標公告之日2個月前):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上述信息,還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且能體現上述信息的技術協議);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發票須包含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等信息,每張發票清晰可辨且須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一致(評標委員會有權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詢發票情況并用于評標)。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經銷商或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09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