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浙江舟山海上風電開發有限公司普陀6號海上風電-岑山改接寧波厚墩220KV線路工程勘察設計及海纜采購敷設、岑山變改建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普陀6號海上風電場送出線路需由舟山220kV岑山變改接至寧波220kV厚墩變,其中兩端工程由國網公司建設,本工程為海纜段工程及岑山變改建工程,具體說明如下:
1)國網建設段工程說明
a)舟山段工程:舟山段新建線路約4.88km;岑山變新建一段220kV母線,采用斷路器與原母線相連;在新建母線側擴建2個220kV出線間隔,1回至普陀6號海上風電,1回至220kV厚墩變。(該段工程由國網舟山公司建設)。
b)寧波段工程:寧波段新建線路約3km;擴建1個220kV出線間隔;擴建1臺電抗器。(該段工程由國網寧波公司建設)。
2)本工程工作內容
a)岑山-厚墩220kV線路工程:起至六橫島東北側海纜登陸點,利用原35kV郭嶼線海纜通道敷設至寧波郭巨碧蘭嘴登陸點。線路長約10km,電纜截面3×630mm²。原35kV郭嶼線海纜已停運,本工程計劃無損回收處理。
b)岑山220kV變電站高壓電抗器加裝工程:在岑山變至厚墩出線間隔裝設1×20Mvar高壓并聯電抗器。
2.1.2招標范圍
1)岑山-厚墩220kV線路工程的勘察設計、220kV海纜及附屬設備(兩端監測監視設備)采購、220kV海纜敷設施工(含220kV海纜登陸點施工)、調試試驗等海纜具備帶電運行的一切工作(包括登陸點岸線及生態恢復)。
2)岑山220kV變電站高壓電抗器加裝工程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土建施工、調試試驗等設備具備帶電運行的一切工作。
3) 已停運35kV郭嶼線海纜線路(1回3芯海纜)的無損回收工作。
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舟山普陀6號海上風電-岑山改接寧波厚墩220kV線路工程項目內勘察工作、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部勘察設計工作(含設計優化)以及工程相關專項設計(含設計優化)工作。初步設計及施工圖需經招標人審核后方可實施。
a.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投標人對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設施、消防設施等進行專項設計,編制安全設施專篇、職業衛生設施設計專篇、消防專篇。
b.投標人負責整個項目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計,應與主體工程設計同步進行、相互配合(包含與航道設計配合)。
c.投標人應完成對工程兩端頂管段、陸地登陸點及特殊埋深區域(如有)的初步設計階段及施工圖設計階段設計方案編制。
(2)投標人負責關于海纜兩端登陸點與地方電網公司的溝通協調工作,并負責處理與電網負責段對接的相關工作事宜。
(3)本工程舟山段登陸點施工區域位于鑫亞船廠,施工過程中需做好與船廠的溝通協調,保證施工順利開展。
(4)岑山變改建需按照舟山電網公司相關管理要求開展施工作業,且負責與舟山電網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確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5)投標人承擔包括但不限于35kV海纜回收、220kV海纜、登陸點、安全監測、岑山變改建等建設施工接口管理及總協調工作,確保工程按進度計劃推進。
(6)本工程要求單根220kV海纜在任何工況下載流量滿足280MVA負載要求。
(7)岑山220kV變電站內勘察工作、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部勘察設計工作(含設計優化)以及工程相關專項設計(含設計優化)工作。初步設計及施工圖需經招標人審核后方可實施。
(8)投標人負責在岑山變站內厚墩出線間隔裝設1×20Mvar高壓并聯電抗器及配套設備。搬遷原有原1#低壓電抗器及配套設備。
(9)按招標人(監理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承包人負責且與合同工程密切相關的其它標段工程的配合工作。
(10)滿足主管部門及利益相關方在220kV海纜敷設、電抗器加裝過程中提出的合理規定和要求。
(11)220kV海底電纜在敷設完成后、岑山變電抗器加裝完成后至移交前的維護工作。
(12)完成本工程新建設備保護定值計算,并出具計算報告。
(13)為招標人、設計人、監理人進行海上、變電站內施工與檢查巡視等工作提供交通運輸、生活設施、安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配合工作。
(14)配合招標人完成相關課題研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15)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初設評審(含初設相關的所有專題評審)、專項施工方案評審、圖審、配合電網審查及驗收相關會議、質監檢查(包含整體工程)、等活動的整體組織、籌辦及所有協調工作,并配合招標人完成政府部門、海事部門、消防部門、電網公司的備案工作。相關會務費用包含在本合同中。
(16)招標文件中未明確規定但與本工程實際建設相關的工作,由投標人完成。
(17)投標人應負責提供滿足本標段海上施工用的交通船(至少1條),交通船應服從海事管理要求及發包人調度管理。
(18)施工輔助設施項目
投標人應負責施工臨時設施的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電、施工通信、照明系統,臨時生產管理和生活設施,各類倉庫及堆儲安裝場地,加工修配企業,施工期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設施,施工期安全觀測,安全防護設施等,并負責由發包人提供的公用設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維護。
(19)投標人負責處理本標段范圍內所涉及的法律訴訟、勞動爭議、民事糾紛等。
(20)海底段采用直埋于海底不小于3m深的方式,穿越航道或錨地等特殊段的海纜埋深要求需要滿足海事與港航的要求,其中梅山北區支航道1.2倍航道寬度邊線至佛渡支航道1.2倍航道邊線段要求埋深6-8m,長度約3300m。
(21)投標人在報價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工程中所涉及的風險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清單中的永久占地、臨時道路修筑和恢復、施工場地租用、青苗賠償、林木賠償森林植被恢復、圍網養殖賠償、張網作業區補償、地下管線臨時及永久遷改、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海洋環境影響生態補償等等所有工作的費用投入。
(22)建設過程相關手續的辦理以及施工期各類阻工的協調,包括但不限于:通航安全評估、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海纜敷設路由許可、海纜埋管登陸備案(如有)、海纜敷設后路由評審及備案等,施工期間相關主管部門的協調以及主管部門要求的相應措施的落實,相關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
(23)組織項目質量監督注冊并做好質量監督檢查迎檢等工作,取得項目并網通知書。
2.1.3計劃工期
自招標人發出開工令后5個月內完成本標段的全部工作,并于12月10前具備并網送電條件或滿足浙能舟山六橫電廠第二臺機組并網前具備送電并網條件。
2.1.4質量要求
1)無質量缺陷,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率100%,電氣試驗一次性合格率98%。
2)滿足國家、行業強制性條文要求,按照國家電力行業驗評及設計標準,驗收合格。
3)節能、生態環保指標符合國家及地方標準,建設生態友好型工程。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到國內同類工程先進水平。
5)工程檔案管理規范,文件歸檔齊全,內容詳細,真實準確,工程竣工后1個月內移交資料,且滿足檔案驗收及國家能源集團檔案驗收標準。
6)本工程送出線路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行,線路故障率為0。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證書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許可范圍包含承裝類二級及以上和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海纜工程EPC總承包合同業績1份且已完工;或國內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EPC總承包的合同業績1份和國內220kV及以上海纜設計或施工合同業績1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期內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有效期內的注冊電氣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國內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注冊電氣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20kV及以上海纜或輸電線路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20kV及以上輸電線路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