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礱江流域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建設,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 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分為德昌風電、錦屏、二灘、桐子林、兩河口、楊房溝 6 個電站電力生產作業 智能管控平臺建設。本項目為一個標 6 個包,招標完成后中標人與各包發包人分別簽訂合 同。各包名稱及發包人如下文所示。
C1 包:德昌風電開發有限公司風電場安全防誤管理系統建設
C2 包:雅礱江錦屏一級、二級水電站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建設,現場管理機構全權負責合同執行 過程中的相關事項。
C3 包:雅礱江二灘水電站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建設,現場管理 機構全權負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相關事項。
C4 包:雅礱江桐子林水電站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建設,現場管理 機構全權負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相關事項。
C5 包:雅礱江兩河口水電站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建設,
C6 包:雅礱江楊房溝水電站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建設
2.2 招標范圍:
C1 包:在德昌風電場、鐵達風電場、臘巴山風電場引入智能管控平臺系統,解決運維 管理方面問題。招標范圍為:新建一套智能管控平臺系統,該系統包括防誤管理系統、鑰 匙管理系統、智能鎖控系統、檢修隔離閉鎖系統、地線管控系統、風機登高管控系統、布 控球作業安全管控系統等功能,該平臺通過架設云服務器接入公司雅水云服務器,實現各 系統之間數據交互以及統一管理。
C2 包:在錦屏一級水電站、錦屏二級水電站分別建設一套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 系統,以兩票系統為核心,將操作票系統、工作票系統、設備狀態庫、數據交互系統、安措 比對系統、防誤管控系統、地線管控系統、門鎖管控系統、布控球作業管控系統、設備巡檢 系統、工器具管理系統、報表管理系統、定期工作管理系統等統籌建設為“電力生產作業智 能管控平臺 ”,通過相應的手持終端(如平板電腦、手機等)、智能地線、智能鎖具、鑰匙 等硬件,實現兩票管控、檢修隔離、防誤閉鎖等功能, 從而提高工作效率。管控平臺能通過數據交互,實現與各相關系統間的數據共享,例如:公司電力生產管理系統、數據中心、封 閉區綜合管控系統、風洞安全管理系統以及三維可視化仿真系統等。同時, 通過架設云服務 器(接入公司雅水云),能隨時隨地了解生產現場運行操作及檢修工作的進展、安全風險及 預控措施、安措加鎖掛牌情況、機電設備狀態、鎖控狀態、地線裝設情況等生產信息, 實現 電站運維工作管控流程的安全化、規范化、電子化。
C3 包:基于現有二灘水電站智能防誤系統、智能巡檢系統基礎上繼續優化開發相關功 能以及現有系統及優化升級后搭建為“ 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負責按第五章《供貨及安裝要求》融合搭建作業管控平臺,將現有的二灘水電站智能防誤 系統、二灘水電站智能巡檢系統作為子系統納入其中;并在作業管控平臺基礎上完成工作 票系統、數據交互系統、安措比對系統、設備狀態庫、工器具系統、報表管理系統、定期 工作管理系統、門鎖管控系統、防誤管控系統等子項的研發。完成二灘電站原有智能防誤、 智能巡檢系統功能模塊的優化升級或重建,并將升級或重建后的軟件功能整合至作業智能 管控平臺中,保證系統的兼容性,應確保原系統硬件設備能應用于作業智能管控平臺,或 提供不低于原系統現有數量的同等功能硬件設備。
C4 包:基于桐子林水電站現有智能防誤系統基礎上繼續優化開發相關功能以及現有系 統及優化升級后搭建為“ 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負責按第五章 《供貨及安裝要求》融合搭建作業管控平臺,將現有的桐子林水電站智能防誤系統作為子 系統納入其中;并在作業管控平臺基礎上完成工作票系統、數據交互系統、安措比對系統、 設備狀態庫、工器具系統、報表管理系統、定期工作管理系統、門鎖管控系統、防誤管控 系統等子項的研發。完成桐子林電站原有智能防誤系統功能模塊的優化升級或重建,并將 升級或重建后的軟件功能整合至作業智能管控平臺中,保證系統的兼容性,應確保原系統 硬件設備能應用于作業智能管控平臺,或提供不低于原系統現有數量的同等功能硬件設備。
C5 包:在兩河口水電站建設一套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系統,以兩票系統為核心, 將操作票系統、工作票系統、設備狀態庫、數據交互系統、安措比對系統、防誤管控系統、 接地裝置管控系統、門鎖管控系統、工器具管理系統、報表管理系統、定期工作管理系統、 信息報送系統、機組檢修作業風洞工器具識別管理系統等統籌建設為“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 控平臺 ”,通過相應的手持終端(如平板電腦、手機等)、智能地線、智能鎖具、鑰匙等硬 件,實現兩票管控、檢修隔離、防誤閉鎖等功能, 從而提高工作效率。管控平臺通過數據交 互系統,實現與各相關系統間的數據共享,例如:公司電力生產管理系統、數據中心、封閉 區綜合管控系統、風洞安全管理系統以及智能監控系統等。同時, 通過架設云服務器(接入 公司雅水云),能隨時隨地了解生產現場運行操作及檢修工作的進展、安全風險及預控措施、 安措加鎖掛牌情況、機電設備狀態、鎖控狀態、地線裝設情況等生產信息, 實現電站運維工 作管控流程的安全化、規范化、電子化。
C6 包:在楊房溝水電站建設一套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平臺系統,以兩票系統為核心, 將操作票系統、工作票系統、設備狀態庫、數據交互系統、安措比對系統、防誤管控系統、 地線管控系統、門鎖管控系統、工器具管理系統、報表管理系統、定期工作管理系統、信息 報送系統、作業文檔管理系統、工作記錄儀管理系統等統籌建設為“電力生產作業智能管控 平臺 ”,通過相應的手持終端(如平板電腦、手機等) 、智能地線、智能鎖具、鑰匙等硬件,實現兩票管控、檢修隔離、防誤閉鎖等功能, 從而提高工作效率。管控平臺通過數據交互系 統,實現與各相關系統間的數據共享,例如:雅礱江公司電力生產管理系統、數據中心、智 能園區管理系統、風洞安全管理系統等。同時,通過架設云服務器(接入雅礱江公司雅水云), 能隨時隨地了解生產現場運行操作及檢修工作的進展、安全風險及預控措施、安措加鎖掛牌 情況、機電設備狀態、鎖控狀態、地線裝設情況等生產信息, 實現電站運維工作管控流程的 安全化、規范化、電子化。
2.3 工期預計 1200 天,具體如下:
C1 包: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軟件應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 成主體部分的開發并投入試運,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軟件開發,硬件部分應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付,并具備整體試運條件。
C2 包: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軟件應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 成主體部分的開發并投入試運,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軟件開發,硬件部分應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付,并具備整體試運條件;論文發表應于 2016 年 12 月前完成, 項目研究成果報告、軟件著作權及專利受理、科研評審等工作應于 2027 年 11 月 30 日前完 成。
C3 包: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軟件應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 成主體部分的開發并投入試運,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軟件開發,硬件部分應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付,并具備初步驗收條件。
C4 包: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軟件應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 成主體部分的開發并投入試運,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軟件開發,硬件部分應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付,并具備初步驗收條件。
C5 包: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軟件應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 成主體部分的開發并投入試運,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軟件開發,硬件部分應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付,并具備整體試運條件。
C6 包: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軟件應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完 成主體部分的開發并投入試運行,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軟件開發,硬件部分應 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交付,并具備整體試運條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要求:具備 CMMI 三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業績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來,具有發電廠或變電站相關運維管控平臺 建設業績(如智能防誤系統、智能鎖控系統、安全生產管控平臺(含軟硬件)、一體化智能 管控系統(含軟硬件)、運維一體化管控系統(含軟硬件)),且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200 萬元(需提供合同復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工作內容頁、合同金額頁和簽字蓋章頁)。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無。
(5)投標人其它要求:無。
(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聯合體要求:無。
(8)備注: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18 時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18 時(北京 時 間 , 下 同 )注冊、購買、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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