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46/16-ZB-173)
一、 招標條件
新能源產業相關項目上海華電閔行華通2.6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上海華電閔行華通2.6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上海市閔行區華西路99號,擬利用華電通用輕型燃機設備 已建建筑閑置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站。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項目計劃工期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工期2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 CHDTDZ046/16-ZB-17301 上海華電閔行華通2.6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完成上海華電閔行華通2.6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測、設計、施工圖設計、設備及材料(光伏組件、逆變器由采購人自行采購除外)采購及供應、施工準備、施工、安裝、調試、試驗、缺陷處理、評優、與工程配套的竣工驗收工作、竣工圖以及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協調、協助,技術服務和培訓等工作。 200元 我公司標書費發票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可選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發票),投標單位可登錄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開票信息登記”菜單中設置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類型;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及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上海華電閔行華通2.6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或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7.投標人自2021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至少3項光伏EPC總承包工程業績,提供合同證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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