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項目概況
青海省目前新能源外送呈現西電東送的格局,受海西州地區新能源外送通道 “卡脖子 ”問題限制海西地區新能源出力一直受限,在此背景下提出將原海西州 青豫直流二期二標段 10 萬千瓦光熱工程調整至海南州建設運行,并分析論證其 可行性,以解決新能源出力受限問題,同時優化青豫直流運行能力,為其安全穩 定運行提供支撐。
1.2 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 招標范圍
青豫直流二期二標段 10 萬千瓦光熱工程廠址調整分析報告。
1.2.2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根據海南州地區擬選廠址資源情況分析廠址調整的可行性。分析本工程廠址 調整對海西州電網、海南州電網的影響、以及廠址調整至海南州后對青豫直流運 行的影響。通過多品種電源優化組織, 提出支撐電源配置的合理可行方案(包括 青豫直流二期光熱項目專題研究),解決通道利用率低、棄風棄光高、暫態過電 壓突出等關鍵問題和技術難題,從而提高通道利用率和外送電量。負責委托第三 方對報告進行審查,并根據審查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和完善,報告最終通過評審 單位的審查。
1.2.3 服務期
合同簽訂后開展相關工作。
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前期調研、資料整理和初版報告編寫等工作, 提交甲方審查,通過審查后,30 日內乙方根據修改意見對報告進行完善,經甲 方復核后出具蓋章版正式規劃報告。
1.3 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招標人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企業資質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及一般 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
1.4.2 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 具體認 定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 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均須為投標人在冊人員。
1.5 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三年內,承擔過至少 2 項以上接入系統設計合同 業績、1 項及以上直流工程可研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首頁、服務及工作范圍頁、 簽字蓋章頁)。
1.6 招標文件的獲取
1.6.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 受現場購買。
1.6.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發售時間為: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