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山東昌邑萊州灣一期(300MW)海上風電項目位于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北部萊州灣海域,為《山東省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規劃報告》中LZW3#海上風電場,離岸距離 14~18公里,水深 6.43~9 米。同時位于遼東灣渤海灣萊州灣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萊州灣保護區,項目用海面積約257.0776hm2。本項目生態修復和補償措施,采用海洋生物資源增殖放流和人工魚礁的補償措施,進行海洋生物資源的恢復與補償,在風場范圍內擬投放約10400空方人工魚礁,在昌邑增殖放流點至少投放中國對蝦22391.3044萬尾、三疣梭子蟹1737.6544萬只、半滑舌鰨105萬尾。人工魚礁實施年份為2024年或2025年,投放一次。增殖放流實施年份為2024年和2025年,每年1批次。
2.2招標范圍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程和《昌邑市海洋牧場與三峽 300MW 海上風電融合試驗示范項目漁業資源修復實施方案》完成山東昌邑萊州灣一期(300MW)海上風電項目漁業資源跟蹤調查和效果評價,最終形成報告并滿足當地海洋漁業主管部門驗收要求,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人工魚礁實施情況開展本底調查、跟蹤監測、多波束掃測、編制人工魚礁跟蹤監測及效果評價報告、滿足當地主管部門和招標人驗收要求。
(2)根據增殖放流實施情況每次開展本底調查、跟蹤調查、大面調查、社會走訪調查、編制增殖放流效果評估報告、滿足當地主管部門和招標人驗收要求。
2.3計劃服務期
計劃服務期:450天,計劃開始時間2024年7月15日,計劃結束日期2025年10月15日。具體時間以合同簽k訂時間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項漁業資源評價(估)相關業績(須提供合同文本等業績證明材料);
(3)人員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漁業資源評價(估)項目負責人的任職經歷(須提供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合同文件,相關文件內容應包含項目具體工作內容);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 不允許 聯合體投標。 。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 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的1個標段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年7月11日9:00整 至 2024年7月18日17:00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