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福建圣農浦城首期56MWp分布式光伏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擬裝機容量為56.083775MWp,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境內,擬利用圣農集團位于福建省浦城縣的13座養雞場建設13個分布式光伏電站,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發電模式。本項目擬新建光伏組件支架(跨越已有雞舍),擬采用N型575Wp及以上光伏組件、300kW及以上組串式逆變器(組件及逆變器由招標人采購,具體參數、數量以招標人實際采購為準),配套建設10kV并網設施接入電網。每座分布式光伏電站并網點位置位于養殖場圍墻外側,共計13個并網點。(具體項目概況詳見招標文件技術標準和要求部分)。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EPC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13個分布式光伏電站的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光伏組件、逆變器采購除外),建筑及安裝工程,系統調試及試驗、試運行,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或質保期等全部工作;同時還包括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采購,設備、材料的卸貨、存儲及二次轉運(含光伏組件、逆變器),建設期間手續辦理,相關方協調(含圣農養殖方、地方政府、電網公司等),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培訓,科技創新,檔案資料整理等工作,配合招標人辦理并網手續、調度手續及供電手續等,并承擔全部相關費用(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標準和要求部分)。
2.3 計劃工期
計劃 2024年8月2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為準),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批并網,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移交生產驗收,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
本項目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關證明):
①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五級及以上、承修五級及以上、承試五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應具有以下業績之一,并提供合同掃描件、完工證明或移交生產驗收證明:
①具有至少3個5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完工業績(包括EPC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
②聯合體設計方具有至少3個已完工的光伏電站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或累計容量至少150MWp已完工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聯合體施工方具有至少3個已完工的光伏電站施工業績,或累計容量至少150MWp已完工的光伏電站施工業績。
以上業績要求的容量要求均為直流側容量,若證明材料中無法認定直流側容量或交流側容量,則按照直流側容量認定。
(3)項目主要管理人員要求(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完工證明或移交生產驗收證明、任命文件及業主證明材料):
項目經理應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資格(建筑或機電)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擔任過至少1個已完工的光伏項目總承包或施工承包項目經理的任職經歷;
(4)信譽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5)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近3年(2021、2022、2023)無連續2年虧損。
3.2本次招標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組成聯合體的獨立法人不得超過兩家,僅允許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聯合體牽頭方為設計單位。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4年7月12日09時整至2024年7月18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