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220千伏升壓站標段PC總承包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2 規 模: 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吐魯番市托克遜縣,擬新建風電規模為100萬千瓦,配套10萬千瓦/20萬千瓦時儲能系統,新建110kV升壓站4座、110kV線路總長約160km、220kV升壓站1座,包含對側七泉湖220千伏匯集站2臺主變擴建、對側220千伏順唐變間隔改造,最終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統批復為準。
2.3 標段劃分: 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220千伏升壓站標段PC總承包預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托克遜縣
2.5 計劃工期: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8月1日,竣工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華能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220千伏升壓站、1座110千伏升壓站、110千伏線路標段PC總承包。
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所需設備及材料供貨、物資管理、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等一體總承包的所有工作,同時負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村民的協調,在林業、環保、水保、電網接入、項目有關建設手續(含四證一書等)等辦理工作由投標人負責,確保項目依法合規手續及時辦理和取得,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完成項目全部竣工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含土地復墾報告編制及驗收等所有工作)、并網前所有驗收和達標投產,現場各類驗收檢查、會議、提交資料等與工程相關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臨建區建設、投標人臨建區及臨時施工道路的臨時用地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全部內容,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本工程建設需達到國家優質工程標準。
本項目全過程管理采用智慧基建系統,主機設備及軟件采購由招標人負責,投標人使用的電腦設備由投標人負責,過程管理投標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統相關內容及要求》執行。
可研及勘察設計、工程監理、設備監造、調試監督、質量監督檢查、工程試驗檢測(第三方)、業主臨建工程及業主臨建區土地辦理、審計、經濟后評價、初設評審、工程造價咨詢、生產準備、基本預備費,建設用地的永久征地費、耕地占用稅、建設期土地使用稅由招標人承擔,除此以外招標文件中雖然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升壓站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包括缺陷責任期內電網新增的改造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要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投標人承擔,其費用包括在投標總價中。
屬于集團公司框采目錄內的由投標人執行華能集團公司的框采匹配結果,三方簽訂采購協議,該部分的物資合同價由招標人按暫估價計列。集團公司框采目錄外的所有設備材料由投標人自行采購,同時接受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對設備生產全過程監造。
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報告編制及手續辦理
負責開工建設前招標范圍內所有臨時用地及施工道路、升壓站及配套儲能系統用地手續辦理及相關報告編制、評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項目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土地及房屋不動產證等合規性手續辦理及其相關勘測、報告編制,包括但不限于最終取得項目土地及房屋不動產證所須全部手續及資料辦理;項目用地林業和草原征用植被恢復方案編制及批復文件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辦理、植被恢復和土地復墾)。
負責竣工驗收所需的水保、環評、職業衛生、消防設施驗收、安全設施驗收、檔案驗收等各項單項驗收施工安裝、檢測、驗收手續辦理及其相關預案、報告編制,負責施工圖在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負責項目防雷設施施工及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負責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工作的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通過工程竣工驗收所須的全部手續及資料辦理(以政府部門最新要求為準)。
手續辦理要求:1)各項手續需委托符合國家及行業資質要求的單位辦理。2)相關報告內容編制需滿足地方政府部門相關文件要求。3)各項手續開工前辦理完成并出具合法合規的批復文件。
(2)物資供貨
物資采購包括(不限于):主變、儲能系統、GIS、開關柜、無功補償、站用變、接地變、全景監控、集控子站、升壓站二次設備(含通信自動化設備)、220千伏七泉湖匯集站改擴建所需設備(主變、GIS斷路器、隔離開關、開關柜、SVG、二次設備等)、對側220千伏順唐變接入所需設備(GIS斷路器、隔離開關、二次設備等)、無線網絡全覆蓋、監控系統、智能巡檢及安防系統、電纜、光纜等;施工所需的塔材、線纜、接地材料、安裝附件等;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設備、材料。
供貨邊界:新改擴建220千伏升壓站及配套儲能系統、110千伏升壓站及110千伏線路內全部的設備、材料均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接入華能清能公司集控中心和華能集團遠程智慧運維中心的相關設備包括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物資供貨包括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二次倒運、試驗、倉儲保管等全部工作
(3)工程施工
1)新改擴建220千伏升壓站、110千伏升壓站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產綜合樓(110千伏升壓站不涉及)、高低壓配電、架構、主變及GIS基礎、無功補償、消防水泵房(110千伏升壓站不涉及)、生產輔助用房及配套設施、危廢品庫房、臨用電轉備用電源、永久電源、用水及配套設施、裝修裝飾工程、儲能系統及配套設施(110千伏升壓站不涉及)、所有設備基礎、防雷接地工程、消防設施、全站采暖、通風、空調、照明、站內道路、圍墻、大門、硬化工程、綠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給排水設施、防風墻、預制艙艙體彩繪等。
2)新改擴建220千伏升壓站、110千伏升壓站全部設備和材料的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站內所有預制艙、110kV/220kV主變壓器及中性點配套設備、GIS設備、35kV配電裝置、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接地變及小電阻成套裝置設備、站用變及其附屬配套設備、儲能系統及配套設施、110kV/220kV出線保護、母線保護、變壓器保護、電容器組保護、饋線支路保護、無功補償保護、接地變保護、站用變保護,測控裝置、遠動裝置、AGC、AVC、功率預測、一次調頻、故障錄波、電能質量、直流/UPS、事故照明、通訊系統、數據網、管理網、故障信息遠傳、電能計量設備、二次安防設備、穩控設備、全景監控設備、消防水設備、生活水設備、火災自動報警及公共廣播系統設備、移動信號設備、SF6在線泄漏監測設備、SF6在線微水檢測設備、主變油色譜在線監測設備、視頻監控大屏、主變在線局放設備、高壓電纜、所有電纜附件、動力電纜、控制線纜、通訊光纜及導線等所有設備、材料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試運等;升壓站及配套儲能系統、道路等安全標識標牌的制作安裝(依照華能目視化管理手冊的要求執行),所有設備必須滿足國家及國家電網要求。
3)110千伏線路,包括但不限于:110千伏線路設備、材料采購及土建、安裝、施工、協調、報告編制等全部工作,現場施工需滿足國家電網相關施工要求,直至線路正式送電。
4)本項目全過程管理采用華能智慧基建系統,主機設備及軟件采購由招標人負責,投標人使用的電腦設備由投標人負責,智慧基建系統相關設備安裝及調試需投標人配合,過程管理投標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統相關內容及要求》執行。
2.7質量目標:建設需達到國家優質工程標準;分部分項合格率100%,應達到《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2012版)、《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2015版)、《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風力發電部分)》等有關國家、電力行業標準要求,達到電力行業優良標準。整體施工質量要滿足或不低于《華能新疆公司新能源項目安全質量標準化施工工藝手冊》標準。
2.8本次招標采用預招標方式開展,采購結果及采購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1)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決策;
(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集團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招標結果未達到生效條件,投標人產生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4)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同時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升壓站或匯集站或變電站施工業績,并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工作范圍、工程類型、電壓等級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或相關證明出具時間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至少1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升壓站或匯集站或變電站施工業績,并提供相關資料(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材料)或項目單位證明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擬派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作為項目經理的建造師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查詢有在建業績而參與項目投標作為擬投入項目經理且執行項目時間存在重疊的,須提供甲方(建設單位)出具的“已變更證明”或“工程竣工證明”或滿足上述法規規定的其它說明;同時項目經理須提供在本單位2023年1月至今不少于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或帶有社保機構公章的社保網站截圖)。
(4)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7月1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7月17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2 規 模: 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吐魯番市托克遜縣,擬新建風電規模為100萬千瓦,配套10萬千瓦/20萬千瓦時儲能系統,新建110kV升壓站4座、110kV線路總長約160km、220kV升壓站1座,包含對側七泉湖220千伏匯集站2臺主變擴建、對側220千伏順唐變間隔改造,最終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統批復為準。
2.3 標段劃分: 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220千伏升壓站標段PC總承包預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區托克遜縣
2.5 計劃工期: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8月1日,竣工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華能新疆公司吐魯番風電公司吐魯番市100萬千瓦風電項目220千伏升壓站、1座110千伏升壓站、110千伏線路標段PC總承包。
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所需設備及材料供貨、物資管理、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等一體總承包的所有工作,同時負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村民的協調,在林業、環保、水保、電網接入、項目有關建設手續(含四證一書等)等辦理工作由投標人負責,確保項目依法合規手續及時辦理和取得,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完成項目全部竣工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含土地復墾報告編制及驗收等所有工作)、并網前所有驗收和達標投產,現場各類驗收檢查、會議、提交資料等與工程相關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臨建區建設、投標人臨建區及臨時施工道路的臨時用地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全部內容,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本工程建設需達到國家優質工程標準。
本項目全過程管理采用智慧基建系統,主機設備及軟件采購由招標人負責,投標人使用的電腦設備由投標人負責,過程管理投標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統相關內容及要求》執行。
可研及勘察設計、工程監理、設備監造、調試監督、質量監督檢查、工程試驗檢測(第三方)、業主臨建工程及業主臨建區土地辦理、審計、經濟后評價、初設評審、工程造價咨詢、生產準備、基本預備費,建設用地的永久征地費、耕地占用稅、建設期土地使用稅由招標人承擔,除此以外招標文件中雖然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升壓站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包括缺陷責任期內電網新增的改造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要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投標人承擔,其費用包括在投標總價中。
屬于集團公司框采目錄內的由投標人執行華能集團公司的框采匹配結果,三方簽訂采購協議,該部分的物資合同價由招標人按暫估價計列。集團公司框采目錄外的所有設備材料由投標人自行采購,同時接受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對設備生產全過程監造。
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報告編制及手續辦理
負責開工建設前招標范圍內所有臨時用地及施工道路、升壓站及配套儲能系統用地手續辦理及相關報告編制、評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項目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土地及房屋不動產證等合規性手續辦理及其相關勘測、報告編制,包括但不限于最終取得項目土地及房屋不動產證所須全部手續及資料辦理;項目用地林業和草原征用植被恢復方案編制及批復文件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辦理、植被恢復和土地復墾)。
負責竣工驗收所需的水保、環評、職業衛生、消防設施驗收、安全設施驗收、檔案驗收等各項單項驗收施工安裝、檢測、驗收手續辦理及其相關預案、報告編制,負責施工圖在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負責項目防雷設施施工及政府職能部門的備案審查;負責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工作的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通過工程竣工驗收所須的全部手續及資料辦理(以政府部門最新要求為準)。
手續辦理要求:1)各項手續需委托符合國家及行業資質要求的單位辦理。2)相關報告內容編制需滿足地方政府部門相關文件要求。3)各項手續開工前辦理完成并出具合法合規的批復文件。
(2)物資供貨
物資采購包括(不限于):主變、儲能系統、GIS、開關柜、無功補償、站用變、接地變、全景監控、集控子站、升壓站二次設備(含通信自動化設備)、220千伏七泉湖匯集站改擴建所需設備(主變、GIS斷路器、隔離開關、開關柜、SVG、二次設備等)、對側220千伏順唐變接入所需設備(GIS斷路器、隔離開關、二次設備等)、無線網絡全覆蓋、監控系統、智能巡檢及安防系統、電纜、光纜等;施工所需的塔材、線纜、接地材料、安裝附件等;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設備、材料。
供貨邊界:新改擴建220千伏升壓站及配套儲能系統、110千伏升壓站及110千伏線路內全部的設備、材料均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接入華能清能公司集控中心和華能集團遠程智慧運維中心的相關設備包括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物資供貨包括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二次倒運、試驗、倉儲保管等全部工作
(3)工程施工
1)新改擴建220千伏升壓站、110千伏升壓站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生產綜合樓(110千伏升壓站不涉及)、高低壓配電、架構、主變及GIS基礎、無功補償、消防水泵房(110千伏升壓站不涉及)、生產輔助用房及配套設施、危廢品庫房、臨用電轉備用電源、永久電源、用水及配套設施、裝修裝飾工程、儲能系統及配套設施(110千伏升壓站不涉及)、所有設備基礎、防雷接地工程、消防設施、全站采暖、通風、空調、照明、站內道路、圍墻、大門、硬化工程、綠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給排水設施、防風墻、預制艙艙體彩繪等。
2)新改擴建220千伏升壓站、110千伏升壓站全部設備和材料的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站內所有預制艙、110kV/220kV主變壓器及中性點配套設備、GIS設備、35kV配電裝置、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裝置、接地變及小電阻成套裝置設備、站用變及其附屬配套設備、儲能系統及配套設施、110kV/220kV出線保護、母線保護、變壓器保護、電容器組保護、饋線支路保護、無功補償保護、接地變保護、站用變保護,測控裝置、遠動裝置、AGC、AVC、功率預測、一次調頻、故障錄波、電能質量、直流/UPS、事故照明、通訊系統、數據網、管理網、故障信息遠傳、電能計量設備、二次安防設備、穩控設備、全景監控設備、消防水設備、生活水設備、火災自動報警及公共廣播系統設備、移動信號設備、SF6在線泄漏監測設備、SF6在線微水檢測設備、主變油色譜在線監測設備、視頻監控大屏、主變在線局放設備、高壓電纜、所有電纜附件、動力電纜、控制線纜、通訊光纜及導線等所有設備、材料的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試運等;升壓站及配套儲能系統、道路等安全標識標牌的制作安裝(依照華能目視化管理手冊的要求執行),所有設備必須滿足國家及國家電網要求。
3)110千伏線路,包括但不限于:110千伏線路設備、材料采購及土建、安裝、施工、協調、報告編制等全部工作,現場施工需滿足國家電網相關施工要求,直至線路正式送電。
4)本項目全過程管理采用華能智慧基建系統,主機設備及軟件采購由招標人負責,投標人使用的電腦設備由投標人負責,智慧基建系統相關設備安裝及調試需投標人配合,過程管理投標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統相關內容及要求》執行。
2.7質量目標:建設需達到國家優質工程標準;分部分項合格率100%,應達到《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價規程》(2012版)、《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2015版)、《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風力發電部分)》等有關國家、電力行業標準要求,達到電力行業優良標準。整體施工質量要滿足或不低于《華能新疆公司新能源項目安全質量標準化施工工藝手冊》標準。
2.8本次招標采用預招標方式開展,采購結果及采購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1)招標標的項目履行通過集團有限公司投資決策;
(2)招標標的項目取得集團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招標結果未達到生效條件,投標人產生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4)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同時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升壓站或匯集站或變電站施工業績,并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工作范圍、工程類型、電壓等級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或相關證明出具時間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至少1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升壓站或匯集站或變電站施工業績,并提供相關資料(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材料)或項目單位證明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擬派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作為項目經理的建造師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查詢有在建業績而參與項目投標作為擬投入項目經理且執行項目時間存在重疊的,須提供甲方(建設單位)出具的“已變更證明”或“工程竣工證明”或滿足上述法規規定的其它說明;同時項目經理須提供在本單位2023年1月至今不少于連續6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或帶有社保機構公章的社保網站截圖)。
(4)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7月1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7月17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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