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為規范固體廢棄物處理行為,嚴格遵守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避免固體廢棄物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岳陽發電有限公司生產場所產生的污泥不得私自轉運至無資質單位焚燒、填埋等方式處理,需運送到資質齊全的處理單位進行科學無害處理,以免造成環境污染,確保固體廢棄物的處理符合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要求,計劃委托有資質單位對我公司生產場所產生脫硫廢水污泥、化學污泥及生活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置。
2.1.2招標范圍
岳陽電廠一期工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泥(以下簡稱“固廢”)裝卸運輸及處置、運輸車輛監管系統及電子封簽系統,并按相關要求將一般固體廢物進行科學的無害化處置。
本項目處置不包含粉煤灰爐渣石膏等,處置內容及數量詳見下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預估數量(噸/年) |
備注 |
1 |
脫硫廢水污泥 |
2200噸/年 |
含運輸及無害化處置 |
2 |
化學污泥 |
1800噸/年 |
含運輸及無害化處置 |
3 |
生活污泥 |
30噸/年 |
含運輸及無害化處置 |
年合計 |
4030噸 |
|
2.1.3服務期:12個月,暫定2024年09月0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進行污泥處置的批復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污泥及相關產物的處置合同業績(單個合同服務期限不少于1年)2份,且已執行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執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08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14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