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蒙東(內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開魯分公司等兩家單位風電機組傳動系統、液壓系統等缺陷治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華蒙東(內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開魯分公司國泰風電場,距通遼市區67公里,建設167臺1.5MW東汽FD82B型風機、33臺華銳SL1500型風機,總裝機300MW;國華(蘇尼特右旗)新能源有限公司杭蓋風電場位于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賽漢塔拉鎮東南20公里處,建設有50臺上海電氣2MW發電機組,總裝機100MW。
2.1.2招標范圍:
①國華蒙東(內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開魯分公司國泰風電場200臺風機機艙小吊車年檢、維修服務;167臺東汽風機齒輪箱油管更換工作;167臺東汽風機液壓系統治理工作;30臺變頻器精維護工作;28臺東汽風機液壓站技術改造;
②國華(蘇尼特右旗)新能源有限公司杭蓋風電場50臺風機液壓系統治理工作;
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2.1.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1.4進度要求:
序號 |
服務項目 |
數量 |
風電場 |
開展時間 |
工期要求 |
備注 |
1 |
風機機艙小吊車年檢、維修 |
200臺 |
國泰風電場 |
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時內到場 |
入場后120日內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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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齒輪箱油管更換 |
167臺 |
國泰風電場 |
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時內到場 |
入場后150日內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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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液壓系統治理 |
167臺 |
國泰風電場 |
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時內到場 |
入場后120日內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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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臺 |
杭蓋風電場 |
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時內到場 |
入場后120日內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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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變頻器精維護 |
30臺 |
國泰風電場 |
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時內到場 |
入場后120日內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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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汽風機液壓站技術改造 |
28臺 |
國泰風電場 |
接到甲方通知后72小時內到場 |
入場后120日內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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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質量要求:詳見招標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范圍為承修、承試五級及以上(投標人是風機制造商的不要求)。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單機容量1.5MW及以上風機維護或風機消缺或傳動系統維護或液壓系統維護服務合同業績2份(單份業績維護風機的數量不得少于33臺(含))。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維護合同為框架協議,則維護滿1年及以上的相關完工證明符合要求)。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兩個風電場需各派1名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單機容量1.5MW及以上風機維護或風機消缺或傳動系統維護或液壓系統維護服務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至少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勞動合同。(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單位名稱及時間等信息)。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總人數不少于4人且均須同時具有高處作業證和低壓電工作業證(特種作業證應復審日期未復審的證件無效)。高處作業證的操作項目為: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評標委員會有權對投標人提供的證件進行真偽查詢,如經“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http://cx.mem.gov.cn”查詢無效,則認定為無效證件,其投標將被否決。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08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