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能源遼寧鞍山岫巖二期150MW風電項目工程監理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3066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遼寧鞍山岫巖二期150MW風電項目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三峽新能源(岫巖滿族自治縣)發電 ,建設資金來自項目業主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三峽能源遼寧鞍山岫巖二期150MW項目位于遼寧省鞍山市岫巖滿族自治縣境內北部,項目中心距岫巖縣城直線距離約38km。場址區域地形以山地為主,屬于山地風電場。場址海拔高度為300m~940m之間。項目總裝機容量為150MW,擬安裝24臺單機容量為6.25MW的風電機組,本項目擬通過35kV集電線路接入一期已建220kV升壓站。
2.2招標范圍
三峽能源遼寧鞍山岫巖二期150MW風電項目工程監理服務招標范圍為項目全過程監理服務,本次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整個風電項目施工準備,風電場區工程、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擴建工程、(站)場內外運輸道路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及調試工程、水保工程、環保工程、輔助工程、設備到貨驗收、工程各階段驗收、工程投資管控、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關系協調、監理資料編制及移交、施工方移交檔案的檢查和審核等所有工程的全過程建設監理以及配合業主完成的其他工作。
2.3服務期
計劃于2024年8月1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2024年12月31日前具備首批并網條件且并網風機數量不少于12臺,2025年8月30日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2025年12月10日前全部完工,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移交生產驗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②具有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證書。
(2)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單體規模100MW及以上已完工風力發電項目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業績(須提供合同文件及完工證明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內容應包含項目規模及具體工作內容)。
(3)人員要求: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至少十年建設管理工作經驗及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需提供資格證書、工作證明等材料),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單體規模100MW及以上已完工風力發電項目的土建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全過程監理或施工管理業績且須在該項目擔任副職及以上的任職經歷(須提供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合同文件及完工證明,相關文件內容應包含項目規模及具體工作內容),中標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兼職(需提供承諾文件)。
(4)財務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無連續2年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