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疆煤制氣有限公司準東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110KV及以上供配電系統(含150MW光伏發電)總體設計及基礎工程設計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為實現新疆煤炭資源就地轉化,構建新型現代化工業體系,推動煤制油、煤制氣、清潔能源一體化產業發展,擬在新疆準東西黑山產業園內建設國能新疆煤制氣有限公司準東2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有:空分裝置、煤氣化裝置(固定床氣化、煤氣水分離、氨酚回收)、凈化裝置(變換及合成氣冷卻、酸性氣體脫除、制冷及壓縮)、甲烷化裝置(高溫甲烷化、天然氣壓縮及干燥裝置、液化天然氣裝置)、硫回收裝置、發電和新能源(150MW光伏,1萬Nm3/h電解水制氫和50萬噸/年CCUS裝置)以及為工藝裝置配套的鍋爐裝置、公用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等。項目總投資約170.61億元(含增值稅)。項目建成后,年產天然氣18.33億Nm3(19.67億m3,1atm,20℃)、LNG 1.67億Nm3、石腦油2.33萬噸、中油6.13萬噸、焦油4.33萬噸、粗酚1.90萬噸、液氨2.48萬噸、硫磺0.54萬噸、硫銨0.62萬噸。2024年4月16日本項目通過國家能源集團投資決策審批。因本項目投資額巨大、工程復雜,需引入項目110kV及以上供配電系統(含150MW光伏發電)總體設計,同時為加快本項目建設進度,做到110kV及以上供配電系統(含150MW光伏發電)集成、設計優化,將110kV及以上供配電系統(含150MW光伏發電)基礎工程設計納入此次采購范圍。
2.1.2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110kV及以上供配電系統(含全廠220kV總變電所、綠氫裝置內110kV變電所一、消防水站北側110kV變電所二、150MW光伏發電、廠外供電設施)總體設計和基礎工程設計工作(具體分工范圍見主項及分工表)。
(一)總體設計
1.按照中石化《石油化工大型建設項目總體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2-2016),完成分工范圍內主項的總體設計,對最終提交的總體設計文件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2.配合招標人開展項目總體設計審查,并按照審查意見修改完善總體設計文件。
3. 配合總體院開展專項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火炬設施、總平面布置、全廠硫平衡、全廠水平衡、全廠碳平衡、鹽平衡、能源平衡等關鍵涉及全廠系統的專項研究。
4.配合項目總體院完成界面條件并更新維護。
5.根據批復的可研報告和各裝置技術方案,對全廠供配電系統配置方案進行持續優化。
6.配合招標人外委的節能、環境影響、安全、職業衛生、水資源、水土保持等專項評價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7. 配合總體院編制項目鳥瞰圖,并更新維護。
8.配合項目總體院編制全廠公用工程及物料平衡、能量平衡等。
9.負責編制其分工范圍內主項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的技術附件。
(二)基礎工程設計
負責其分工范圍內主項(詳見附件-主項及分工表)的基礎工程設計工作。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依據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石油化工裝置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工廠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4-2016)的內容和深度要求完成基礎工程設計,按照《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50597-2012完成150MW光伏發電工程基礎工程設計;按照《光伏發電站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GB/T 19964-2024)完成150MW光伏發電工程接入系統基礎設計,并編制項目基礎工程設計文件。
2.按照開工會上達成的內容編制分工范圍內基礎工程設計文件的總說明(包括工藝及公用工程各系統之間的關系等內容)、總圖、總概算、消防專篇、環保專篇、安全設施專篇、職業衛生專篇、節能專篇、抗震設防專篇、固體廢物處置專篇、水土保持專篇、智慧工廠建設專篇,并應為審查和報批工作提供會務、資料準備等工作。在開工會上討論并確認需要完成的基礎工程設計文件清單。
3.配合總體院編制項目設計統一規定,并參與審查。
4.組織開展供配電系統安全、可靠性研究和分析,編制完成《全廠供配電系統安全性研究報告》,并負責落實分析、評估意見。
5.項目設計基礎更新:根據基礎工程設計的執行情況,編制一套詳細設計的《項目設計基礎》并動態更新,用于指導詳細設計階段的設計工作。
6.工程建設投資控制:基礎工程設計的總概算控制在可研報告項目總投資估算±10%以內,應作為投標人的項目目標之一。投標人應通過優化設計,降低項目建設投資和運行成本,為招標人提供增值服務。涉及到項目建設費用的任何設計修改均須事先獲得招標人的批準。
7. 配合招標人開展安全、職業衛生、固體廢物利用、智慧工廠建設等專篇的審查工作,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
8. 配合招標人開展項目基礎工程設計審查,并按照審查意見修改完善項目基礎工程設計文件,直至取得國家能源集團批復。
9.投標人應對其負責范圍的基礎設計工作向工程總承包商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工程總承包商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的編制以及技術評估的支持。
10.投標人應編制其負責范圍內相關裝置或單元的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中的技術部分,同時協助招標人澄清該階段投標商的相關問題。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服務期限: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完成項目總體設計,3個月內完成基礎工程設計。
2.2.2項目地點:新疆準東項目所在地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設計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甲級和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需具有150MWp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設計合同業績1份和220kV電壓等級及以上輸/送變電工程設計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份150Mp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設計或EPC合同和1份220kV電壓等級及以上輸/送變電工程設計或EPC合同的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的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貴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的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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