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能源煤炭洗選分公司智能無人裝車系統補充完善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煤炭洗選分公司現有兩個裝車站,車廂由機頭牽引,裝車站有定量倉和緩沖倉,本項目對煤炭洗選分公司智能無人裝車系統補充完善。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1個標段
對煤炭洗選分公司兩個裝車站進行智能化升級,滿足國家能源集團《智能無人裝車系統建設指南(試行)》等相關標準。
具體內容如下:
1. 煤炭洗選分公司李家壕選煤廠智能無人裝車系統補充完善;
2. 煤炭洗選分公司韓家村選煤廠智能無人裝車系統補充完善;
對煤炭洗選分公司智能無人裝車系統進行升級,項目包括現有裝車系統的智能化整體升級改造、整體設計、系統軟硬件、設備、設施、采購、供貨、運輸、施工、安裝、調試、技術服務、人員培訓、竣工驗收等。
施工期間與此項目相關聯的土建及設備、設施、移動、拆除、恢復工程、輔助措施工程、場地清理、標準化等全部由投標人負責。
為確保項目按期完成,投標人需在兩個施工地點同時施工。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20天。
服務地點:煤炭洗選分公司李家壕選煤廠和韓家村選煤廠。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份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火車智能裝車建設或改造的合同業績2份。對每份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任意一張增值稅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票掃描件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發票日期、不含稅金額清楚可查,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4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01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