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湛江航標處2024年8月—2025年7月勞務服務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4房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406051108057
項目
預算金額:154.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154.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一)項目
(二)預算金額(最高限價):人民幣154萬元(管理費及稅費不得超過11.5萬)
(三)合作期限:
1.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 因國家或行業政策調整等原因使采購人與中標人簽訂的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終止;如因中標人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3. 如因經采購人確認的服務人員派遣期限不一,而導致個別人合同派遣期限超過采購人、中標人雙方約定的合作期限的,則合作期限順延至全部服務人員派遣期滿為止。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全部服務的承接方須為符合采購標的對應行業劃分標準的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中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格式17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材料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分支機構投標的,必須由總公司(總所)授權,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格式4資格聲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格式4資格聲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格式4資格聲明函》。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及訴訟記錄:提供《格式4資格聲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格式4資格聲明函》。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響應。提供《格式4資格聲明函》。 8.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稅收違法黑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二)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已按規定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其他補充事宜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4年7月12日09時00分至2024年7月12日09時30分
(二)
《獲取文件登記表》(WORD版)(版本從 )、廣州群生 網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交通運輸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標處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州群生
地
3.項目
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