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花城匯12宗執行案風險代理服務項目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花城匯12宗執行案風險代理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規模:花城匯12宗執行案風險代理服務項目。
2.2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3招標內容:法律服務單位接受廣州市城投資產經營管理 珠江新城 委托,委派律師代為對債務人或擔保人采取現金清收、代償等合法方式進行清收追索,代為調查、收集與系列執行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參加執行異議訴訟、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進行和解、談判、簽收案件的法律文書等。本項目涉及共有12宗執行案件。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服務要求。
2.4服務
2.5服務期限:三年。
2.6最高投標限價:
(1)基礎律師費最高投標限價24萬元。
(2)案件標的額在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的有1宗案件,風險代理費最高支付比例不超過收回款項總額的6%。
(3)案件標的額在人民幣不足500萬元的共有11宗案件,風險代理費最高支付比例不超過收回款項總額的15%。
投標報價超過基礎律師費最高投標限價及風險代理費最高支付比例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成立的,在國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合法登記注冊,持有經年檢合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或《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卷毺峁┖戏ㄓ行У膱虡I許可證復印件】
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偣荆偹┡c屬下分支機構(分所)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如出現多個屬于一總公司(總所)的投標人同時參加本項目的,以最先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為準)。(按招標文件格式《投標函》相關內容承諾)
3.3 自2020年1月1日以來,投標律師事務所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門、稅務機關、銀行監管以及律師協會的處罰或處分或通報(以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 截圖為準,如相關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招標代理機構于投標截止時間當天在相關平臺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4投標人已按招標公告的要求獲取了招標文件。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