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全國各電廠
1. 招標條件
本西安熱工院生產項目化學水汽循環系統改造施工框架協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全國各電廠
2.2 規 模: 本次招標為單價框架協議采購,框架協議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數量僅為預估量,而非承諾,單價為固定不變價格,根據合同要求據實結算。采購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3 標段劃分: 西安熱工院生產項目化學水汽循環系統改造施工框架協議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全國各電廠
2.5 計劃工期: 開工時間為訂單之日起5日開工,竣工時間以訂單竣工時間為準(需滿足單獨項目工期進度要求)
2.6 招標范圍:本次以框架協議方式采購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全國范圍內相關電廠的化學水汽循環系統改造施工,具體包括空氣系列加氧裝置改造項目、液態系列自動加氧裝置改造項目、純氧系列自動加氧裝置改造項目、凝汽器換熱管泄漏診斷裝置改造項目、凝汽器泄漏管排在線定位裝置改造項目、智能取樣裝置改造項目、空冷島加藥裝置改造項目、智慧爐外水處理改造項目、反滲透智能多效保護裝置改造項目、化學儀表在線智能檢驗裝置項目、脫硫系統在線監測儀表安裝項目、脫硫系統智慧化運行控制設備項目、超高壓汽包爐水質智能控制裝置項目、汽輪機調速系統更換新抗燃油項目、循環水系統智能化改造項目、石灰處理智能化運行系統設備、尿素水解器換熱器泄漏監測系統項目等項目施工,詳見技術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并提供證明文件;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以下有效資質之一:
(1)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2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2014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鍋爐或汽輪機或環保(脫硫或脫硝或除塵)或化學水處理等項目施工業績,并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施工內容、簽字蓋章頁等)業績證明材料。
(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并具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若為一級注冊建造師,須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在投標人單位注冊的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須提供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須提供證書掃描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6月13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7月08日09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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