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大雁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6月履帶式推土機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采購的履帶推土機主要用于扎尼河露天礦現場作業。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包,招標范圍包括履帶推土機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設備名稱、技術規格、數量等技術參數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序號 |
名稱 |
規格描述 |
數量 |
單位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1 |
履帶推土機 |
發動機額定功率≥392 kW,U型鏟刀容量≥ 17m3,工作重量≥ 56t,配帶松土器。 |
1 |
臺 |
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到貨 |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大雁礦業集團扎尼河露天礦供應站 |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發動機額定功率≥392W且鏟刀容量≥17m³履帶式推土機合同業績2臺,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制造商、投標人或其他代理商簽署的合同均可)。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上述關鍵技術參數信息,還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技術協議或其他證明材料);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如果投標人為代理商,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唯一的授權證明;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