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表塌陷區治理(二期)勞務分包,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表塌陷區治理(二期)勞務分包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2.1項目名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表塌陷區治理(二期)勞務分包
2.2項目類型:勞務分包
2.3項目概況:普朗銅礦礦區位于云南省西北部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北東部,地處青藏高原東南緣、滇西北橫斷山脈東北部,臨近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遺產保護區礦區人煙稀少、山高林密,最高海拔4702m,最低3450m。年平均氣溫4℃,最熱月平均10℃,最冷月平均-8℃。11月至翌年4月為積雪期,冰凍雪蓋,無霜期僅128天。雨季5~10月,降水量約占全年的90%。
為了給普朗銅礦的正常生產營運提供保障,遵循“水固分離”的泥石流總體治理理念,招標人開展了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一期的勘察設計及施工(2021年~2023年),實現了普朗銅礦2022年、2023年雨季的安全度汛。一期工程分為一階段及二階段,一階段為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二階段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
2.4項目地點: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鄉普朗銅礦
2.5招標范圍: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表塌陷區治理(二期)施工部分勞務分包,包含土方、鋼筋混凝土、排水豎井、綠化等,材料均為甲供材。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勞務資質或(施工相關專業承包資質),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提供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財務狀況承諾書。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1項勞務相關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或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驗收證明復印件,以簽署日期為準。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提供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團隊要求
1)項目負責人要求:需配備一名項目負責人,具備現場管理能力。(提供近3個月社保證明或聘書或任命文件等)
2)技術負責人要求:需配備一名項目負責人,具備現場管理能力。
3)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要求:需配備2名現場安全管理人員。
3.6其他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05-30 09:00 至 2024-06-03 17:00(北京時間)。
本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表塌陷區治理(二期)勞務分包,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表塌陷區治理(二期)勞務分包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2.1項目名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昆明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表塌陷區治理(二期)勞務分包
2.2項目類型:勞務分包
2.3項目概況:普朗銅礦礦區位于云南省西北部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北東部,地處青藏高原東南緣、滇西北橫斷山脈東北部,臨近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遺產保護區礦區人煙稀少、山高林密,最高海拔4702m,最低3450m。年平均氣溫4℃,最熱月平均10℃,最冷月平均-8℃。11月至翌年4月為積雪期,冰凍雪蓋,無霜期僅128天。雨季5~10月,降水量約占全年的90%。
為了給普朗銅礦的正常生產營運提供保障,遵循“水固分離”的泥石流總體治理理念,招標人開展了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一期的勘察設計及施工(2021年~2023年),實現了普朗銅礦2022年、2023年雨季的安全度汛。一期工程分為一階段及二階段,一階段為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二階段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
2.4項目地點: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鄉普朗銅礦
2.5招標范圍:普朗銅礦井下泥石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表塌陷區治理(二期)施工部分勞務分包,包含土方、鋼筋混凝土、排水豎井、綠化等,材料均為甲供材。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能夠獨立履行合同。(相關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2)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勞務資質或(施工相關專業承包資質),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提供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財務狀況承諾書。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1項勞務相關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或合同關鍵頁復印件或驗收證明復印件,以簽署日期為準。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報名期間和投標有效期內未被列入承包商負面清單。
2)投標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質量、環境、安全事故,提供承諾書。
3)投標人在項目評審期間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3.5團隊要求
1)項目負責人要求:需配備一名項目負責人,具備現場管理能力。(提供近3個月社保證明或聘書或任命文件等)
2)技術負責人要求:需配備一名項目負責人,具備現場管理能力。
3)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要求:需配備2名現場安全管理人員。
3.6其他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 2024-05-30 09:00 至 2024-06-03 17:00(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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