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大壩一二期、三期、四期生產車輛租賃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一二期)建設規模為4×330MW亞臨界燃煤發電機組(#1、#2、#3、#4機組),分別于1991年1月和1997年4月建成并投產運行;
寧夏大壩三期發電有限公司建設規模為2×600MW直接空冷燃煤發電機組(#5、#6機組),#6機組2009年3月31日投產發電,#5機組2009年4月28日投產發電;
寧夏大壩四期發電有限公司建設規模為2×660MW超超臨界燃煤空冷機組(#7、#8機組),分別于2018年10月和2019年3月建成并投產運行。
為保證大壩一二期、三期、四期生產現場設備維護消缺、設備運輸、高空作業、土方挖掘、文明生產,以及大壩一二期供熱、新能源運維設備檢修及日常設備管線巡視等工作用車需要,也為更好地規范公司車輛租賃,現需要委托單位提供本項目車輛租賃服務。
2.1.2招標范圍:
2.1.2.1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大壩一二期)生產車輛租賃服務,包括配備專職操作(駕駛)人員。主要服務范圍包括機組檢修及日常維護期間所需用車、磨煤機磨輥、襯瓦堆焊業務貨物運輸所需用車,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租賃車型有(但不僅限于)貨車、吊車、灑水車、特種車輛。
2.1.2.2 寧夏大壩三期發電有限公司(簡稱:大壩三期)生產車輛租賃服務,包括配備專職操作(駕駛)人員。主要服務范圍包括機組檢修及日常維護期間所需用車,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租賃車型有(但不僅限于)貨車、吊車、特種車輛。
2.1.2.3 寧夏大壩四期發電有限公司(簡稱:大壩四期)生產車輛租賃服務,包括配備專職操作(駕駛)人員。主要服務范圍包括機組檢修及日常維護期間所需用車,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租賃車型有(但不僅限于)貨車、吊車、特種車輛。
2.1.2.4大壩一二期供熱、新能源運維生產車輛租賃服務為供熱、新能源運維設備檢修及日常設備管線巡視所需用皮卡車(不需配備專職操作(駕駛)人員)及供熱項目運維檢修所需貨車、吊車、特種車輛。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實際服務開始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2項目地點: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寧夏大壩三期發電有限公司、國能寧夏大壩四期發電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車輛租賃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29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03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