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S26納日松至長灘(龍口)高速公路已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S26納日松至長灘(龍口)高速公路項目申請報告核準的批復》(內發改基礎字﹝2021﹞349號)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鄂爾多斯市交通運輸局關于S26納日松至長灘(龍口)高速公路兩階段初步設計的批復》(鄂交發﹝2021﹞170號)批準,施工圖設計已由《鄂爾多斯市交通運輸局關于S26納日松至長灘(龍口)高速公路兩階段施工圖設計的批復》(鄂交發﹝2022﹞55號)批準。項目業主為準格爾旗高等級公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自籌及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建設單位自籌20%、銀行貸款80%,招標人為準格爾旗高等級公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環境監理、環境監測及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技術服務進行公開采購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路線起點位于省道S224曹羊公路K210+255公里附近,同時考慮向西出線問題,布線起點樁號為K0+000,設計起點確定為與曹羊線交叉處東側900米,里程樁號為K2+100;本項目終點位于準格爾旗長灘村西,與S31大飯鋪至龍口高速公路相接,接于長灘樞紐互通(互通工程規模計入大龍高速),終點樁號K56+320:主要控制點:賈家灣、島寶溝、點燈灣、五字灣村北、石板粱,狼胖峁、頭道熬包、劉家圪旦、周家溝、王家塔、大石拉塔、特拉溝、免利壕、劉家圪旦、長灘等村落。
主線路線長度為54.685公里,路面工程總長度40.282公里,總面積888.527千平方米:設置特大橋2008米/1座、大中橋9970米/28座.涵洞94道,分離式立交3處,互通立交3處,服務區1處,養護工區1處,天橋15座,通道橋4座,通道涵11道,主線征用土地約7105畝。
連接線路線長度為8.969公里,路面工程總面積146.874千平方米:設置大中橋589.2米/2座、涵洞18道,分離式立交1處:征用土地493.4畝。
主線按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雙向四車道,路基寬度25.5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
連接線按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雙向四車道,路基寬度21米。
本項目計劃工期:1461日歷天(共48個月)。
2.2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共劃分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如下:
招標內容:環境監理、環境監測及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技術服務
招標范圍:主要工作內容本項目環境監理、環境監測及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技術服務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涉及的相關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編制本項目的環境監理及監測實施方案;
(2)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內環境監理及監測,并定期提交環境監理及監測報告;
(3)工程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為工程竣工環保驗收提供監理及監測數據、報告;
(4)完成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報告,組織報告評審,并協助招標人進行本項目工程竣工環保驗收;
(5)項目日常環保咨詢(包括施工期間及缺陷責任期);
(6)施工期間由于與原環境影響報告書不符而發生變更所必須的相關工作;
(7)辦理招標人提出的環保驗收等有關的其他工作;
(8)負責及時落實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
(9)協助招標人完成環保主管部門的相關督查檢查工作,并及時處理環保相關事宜;
(10)編制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風險評估報告及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等相關文件,通過專家評審并取得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手續;
(11)根據現行環保相關規定,需完成的其他所有工作。
2.3服務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作且完成環保專項驗收公示期屆滿,上傳環保部自主驗收平臺之日止。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證),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環境監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包含相應環境監測參數)。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3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本項目 不允許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5月17日09時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16時30分(北京時間)
本招標項目S26納日松至長灘(龍口)高速公路已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S26納日松至長灘(龍口)高速公路項目申請報告核準的批復》(內發改基礎字﹝2021﹞349號)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鄂爾多斯市交通運輸局關于S26納日松至長灘(龍口)高速公路兩階段初步設計的批復》(鄂交發﹝2021﹞170號)批準,施工圖設計已由《鄂爾多斯市交通運輸局關于S26納日松至長灘(龍口)高速公路兩階段施工圖設計的批復》(鄂交發﹝2022﹞55號)批準。項目業主為準格爾旗高等級公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自籌及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建設單位自籌20%、銀行貸款80%,招標人為準格爾旗高等級公路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環境監理、環境監測及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技術服務進行公開采購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路線起點位于省道S224曹羊公路K210+255公里附近,同時考慮向西出線問題,布線起點樁號為K0+000,設計起點確定為與曹羊線交叉處東側900米,里程樁號為K2+100;本項目終點位于準格爾旗長灘村西,與S31大飯鋪至龍口高速公路相接,接于長灘樞紐互通(互通工程規模計入大龍高速),終點樁號K56+320:主要控制點:賈家灣、島寶溝、點燈灣、五字灣村北、石板粱,狼胖峁、頭道熬包、劉家圪旦、周家溝、王家塔、大石拉塔、特拉溝、免利壕、劉家圪旦、長灘等村落。
主線路線長度為54.685公里,路面工程總長度40.282公里,總面積888.527千平方米:設置特大橋2008米/1座、大中橋9970米/28座.涵洞94道,分離式立交3處,互通立交3處,服務區1處,養護工區1處,天橋15座,通道橋4座,通道涵11道,主線征用土地約7105畝。
連接線路線長度為8.969公里,路面工程總面積146.874千平方米:設置大中橋589.2米/2座、涵洞18道,分離式立交1處:征用土地493.4畝。
主線按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雙向四車道,路基寬度25.5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
連接線按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雙向四車道,路基寬度21米。
本項目計劃工期:1461日歷天(共48個月)。
2.2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共劃分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如下:
招標內容:環境監理、環境監測及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技術服務
招標范圍:主要工作內容本項目環境監理、環境監測及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技術服務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涉及的相關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編制本項目的環境監理及監測實施方案;
(2)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內環境監理及監測,并定期提交環境監理及監測報告;
(3)工程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為工程竣工環保驗收提供監理及監測數據、報告;
(4)完成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報告,組織報告評審,并協助招標人進行本項目工程竣工環保驗收;
(5)項目日常環保咨詢(包括施工期間及缺陷責任期);
(6)施工期間由于與原環境影響報告書不符而發生變更所必須的相關工作;
(7)辦理招標人提出的環保驗收等有關的其他工作;
(8)負責及時落實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工作要求;
(9)協助招標人完成環保主管部門的相關督查檢查工作,并及時處理環保相關事宜;
(10)編制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風險評估報告及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等相關文件,通過專家評審并取得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手續;
(11)根據現行環保相關規定,需完成的其他所有工作。
2.3服務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作且完成環保專項驗收公示期屆滿,上傳環保部自主驗收平臺之日止。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證),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環境監測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包含相應環境監測參數)。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3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本項目 不允許 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5月17日09時00分至2024年05月22日16時3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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