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秦皇島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勘察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項目為秦皇島市海上光伏重點項目之一,項目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國管海域,灤河口東北側,規劃容量448MW(結合市政府關于項目濕地調整情況,可能優化至500MW),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7.0km,海圖水深約1-14m,場址規劃涉海面積約6.556km2,光伏組件擬采用固定式安裝方式。本期工程擬建設一座500kV陸上升壓站,光伏發電經海上集電線路送往陸上升壓站,升壓后接入系統站。
2.1.2招標范圍:標段范圍內全部工程勘測及設計工作,包括光伏電場范圍內初步設計(含專題設計)、招標文件技術部分編制、施工圖設計、樁基靜載試驗、竣工圖編制等。
2.1.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8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或海上風電項目勘測設計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或海上風電項目勘測設計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14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