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江蘇公司常州金壇50兆瓦茶光互補項目勘察設計服務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相關機構和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光伏場區及開關站(含儲能)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地形測繪、地質勘察、儲能區域及光伏場站一體化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全過程設計的勘察設計任務,按照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完成設計工作,參與并制定該項目設計創國優規劃及實施方案。滿足招標人工程報批、施工準備、施工、調試、安全生產與竣工驗收、審計的全面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勘測工作:光伏場區地質專業的測量、水文專業的測量;工程地質調查、勘探、試驗;水文氣象調查及現場和室內技術工作等,提交本工程水文氣象報告、工程測量報告、巖土工程勘測報告及土壤電阻率報告等。勘測內容應滿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階段所需的深度要求。
(2)初步設計階段:編制初步設計原則、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含必備圖紙、初設概算)、項目招標技術文件編制、設備選型、工程量清單等。
(3)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圖設計、施工組織設計、設計優化、設計變更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參與技術聯絡會、常駐現場工代、配合質量監檢、專項驗收、達標投產、安全設計專篇、工程創優、申報QC科技成果等工作)。
(4)竣工圖階段:竣工圖編制深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調試記錄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圖中體現。
上述階段設計范圍包括規劃場址以內所有的主輔生產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項配套設施等,具體如下(不限于):
(1)發電場工程包括:樁基設計、樁身防腐、支架防腐、光伏組件及支架、匯流箱及逆變器設備、單元變壓器、集電線路(含通信)等,以上均含建筑、設備及安裝工程,復核地基勘察及提出處理方案,光資源評估及組件選型布置等;
(2)開關站工程包括:儲能系統、開關站內布置主變、GIS、10kV配電裝置、SVG、小電阻接地成套裝置、站用變、二次設備等;最終依據電網接入系統評審意見進行優化設計。
(3)通信和控制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監控系統、直流系統、通信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遠動和計費系統、涉網設備等設備及安裝工程。設置就地集控系統、在金壇鹽穴壓縮空氣儲能電站內設置遠程控制站、接入華能江蘇綜合能源監管平臺等;
(4)其他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全場接地、其他等設備及安裝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污水處理裝置、一體化雨水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升壓站及附屬工程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擴建的道路(含進場道路及場內道路)、橋涵、擋土墻、棄土場及道路的勘測、設計以及使用后整改防護等;
(7)施工輔助工程包括:施工電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場地平整、施工圍堰及大型專用施工設備安拆及進出場、原有場區及運輸道路破壞修復等;
(8)其他包括:環保與水保工程、消防、節能評估、安全設施、職業病危害控制、檔案驗收、變電站場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9)投標人應依據招標人“智慧基建管理細則”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對勘測工作進行管理。設計任務,按照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完成設計工作,并依據招標人“智慧基建管理細則”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對設計工作進行管理。
2.3工作內容及深度
各階段設計工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初步設計:
編制初步設計原則、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含必備圖紙、初設概算)、項目招標技術文件編制、設備選型、工程量清單。
(2)施工圖設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為滿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調試、運行的需要及確保工程完整性的項目,在以下項目中未表述的均應包括在設計服務范圍內:
1) 光伏發電工程總圖;
2) 進場及場內道路、光伏場區及開關站(含儲能)施工圖;
3) 匯流箱、逆變器與箱變基礎施工圖(并對設備供應商提供的設計進行審核);
4) 開關站建筑、構筑物施工圖(建筑、結構、土建、電氣、給排水、污水處理、消防、暖通、綠化、裝修等);
5) 光伏場及開關站(含儲能)電氣一次施工圖;
6) 光伏場及開關站(含儲能)電氣二次(含場內通訊、光功率預測、防雷接地等)施工圖;
7) 集電線路及通信工程施工圖;
8) 水土保持、安全、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
9) 光伏場區及開關站(含儲能)安保視頻系統;
10) 控制系統;
11) 其它系統。
(3) 竣工圖編制
設計范圍同施工圖階段的工作范圍。竣工圖編制深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調試記錄等相符合,應真實反映工程竣工的實際情況并滿足安全生產各項要求 。竣工圖編制可參照《電力工程竣工圖文件編制規定》(DL/T5229)。
(4) 其它要求
1) 本工程設計的設總,對工程設計的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參加工程的設計聯絡會,對相關設計進行協調;
2) 編制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技術規范書,參與有關的招評標和技術協議的簽定工作;招標人負責向設備廠家收集用于設計所需的設備資料,投標人協助;投標人不能由于收資的問題而影響設計進度;
3) 參加本工程的設計審查,并按審查意見進行設計修改和補充;編制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4) 現場設計服務(包含不限于參與評標、評審、技術聯絡會、配合達標投產、工程創優、申報QC科技成果、安全設計專篇、項目后評價,環保、水保、消防、安全設施、職業衛生健康、節能、并網安全性評價、技術監督及檔案等各種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配合辦理施工許可證、消防設計許可等工作的施工圖審查);
5) 派駐設計代表常駐現場,隨時解決現場設計問題;
6) 參加現場的施工檢驗和驗收;
7) 為滿足本期工程施工、投產所需的全部生產及輔助生產系統、附屬設施工程以及同時滿足施工和生產需要的水、電、路、通訊等永臨結合工程均屬于本期工程設計范圍;
8) 包括設備制造廠提交的設計圖紙以外的一切設計工作;含說明書(包括編制概算和主要設備材料清冊)、圖紙、專題報告、滿足施工招標的工程量清單(包括招標人委托其它單位設計項目的概算歸口工作),委托他人設計的項目除外,但投標人仍負責這些項目的匯總和協調工作;
9) 向業主提供設計周、月報及其他必要的報告。
本項目最高限價:130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以下資質之一,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
(2)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
(3)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投標人應具備工程勘察以下資質之一,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1)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或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
(2)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3.2.3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不少于5個光伏發電項目的設計業績(提供業績中至少包含1個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須提供合同影印件(影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簽字蓋章頁)。
3.2.4總工程師要求:本項目擬派遣的設計總工程師應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不少于1個50MWp及以上容量光伏工程擔任設計總工程師的經歷,須提供證明材料(附合同復印件或甲方證明材料,須體現設計總工程師的姓名和時間)。
3.2.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預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5月9日9:00起至2024年5月15日17:00止。
江蘇公司常州金壇50兆瓦茶光互補項目勘察設計服務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相關機構和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光伏場區及開關站(含儲能)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地形測繪、地質勘察、儲能區域及光伏場站一體化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全過程設計的勘察設計任務,按照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完成設計工作,參與并制定該項目設計創國優規劃及實施方案。滿足招標人工程報批、施工準備、施工、調試、安全生產與竣工驗收、審計的全面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勘測工作:光伏場區地質專業的測量、水文專業的測量;工程地質調查、勘探、試驗;水文氣象調查及現場和室內技術工作等,提交本工程水文氣象報告、工程測量報告、巖土工程勘測報告及土壤電阻率報告等。勘測內容應滿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階段所需的深度要求。
(2)初步設計階段:編制初步設計原則、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含必備圖紙、初設概算)、項目招標技術文件編制、設備選型、工程量清單等。
(3)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施工圖設計、施工組織設計、設計優化、設計變更及現場設計技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參與技術聯絡會、常駐現場工代、配合質量監檢、專項驗收、達標投產、安全設計專篇、工程創優、申報QC科技成果等工作)。
(4)竣工圖階段:竣工圖編制深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調試記錄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圖中體現。
上述階段設計范圍包括規劃場址以內所有的主輔生產工程、公用工程、生活福利及各項配套設施等,具體如下(不限于):
(1)發電場工程包括:樁基設計、樁身防腐、支架防腐、光伏組件及支架、匯流箱及逆變器設備、單元變壓器、集電線路(含通信)等,以上均含建筑、設備及安裝工程,復核地基勘察及提出處理方案,光資源評估及組件選型布置等;
(2)開關站工程包括:儲能系統、開關站內布置主變、GIS、10kV配電裝置、SVG、小電阻接地成套裝置、站用變、二次設備等;最終依據電網接入系統評審意見進行優化設計。
(3)通信和控制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監控系統、直流系統、通信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遠動和計費系統、涉網設備等設備及安裝工程。設置就地集控系統、在金壇鹽穴壓縮空氣儲能電站內設置遠程控制站、接入華能江蘇綜合能源監管平臺等;
(4)其他設備及安裝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全場接地、其他等設備及安裝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污水處理裝置、一體化雨水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升壓站及附屬工程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擴建的道路(含進場道路及場內道路)、橋涵、擋土墻、棄土場及道路的勘測、設計以及使用后整改防護等;
(7)施工輔助工程包括:施工電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場地平整、施工圍堰及大型專用施工設備安拆及進出場、原有場區及運輸道路破壞修復等;
(8)其他包括:環保與水保工程、消防、節能評估、安全設施、職業病危害控制、檔案驗收、變電站場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9)投標人應依據招標人“智慧基建管理細則”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對勘測工作進行管理。設計任務,按照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完成設計工作,并依據招標人“智慧基建管理細則”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對設計工作進行管理。
2.3工作內容及深度
各階段設計工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初步設計:
編制初步設計原則、項目初步設計報告(含必備圖紙、初設概算)、項目招標技術文件編制、設備選型、工程量清單。
(2)施工圖設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為滿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調試、運行的需要及確保工程完整性的項目,在以下項目中未表述的均應包括在設計服務范圍內:
1) 光伏發電工程總圖;
2) 進場及場內道路、光伏場區及開關站(含儲能)施工圖;
3) 匯流箱、逆變器與箱變基礎施工圖(并對設備供應商提供的設計進行審核);
4) 開關站建筑、構筑物施工圖(建筑、結構、土建、電氣、給排水、污水處理、消防、暖通、綠化、裝修等);
5) 光伏場及開關站(含儲能)電氣一次施工圖;
6) 光伏場及開關站(含儲能)電氣二次(含場內通訊、光功率預測、防雷接地等)施工圖;
7) 集電線路及通信工程施工圖;
8) 水土保持、安全、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
9) 光伏場區及開關站(含儲能)安保視頻系統;
10) 控制系統;
11) 其它系統。
(3) 竣工圖編制
設計范圍同施工圖階段的工作范圍。竣工圖編制深度應符合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竣工圖內容應與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調試記錄等相符合,應真實反映工程竣工的實際情況并滿足安全生產各項要求 。竣工圖編制可參照《電力工程竣工圖文件編制規定》(DL/T5229)。
(4) 其它要求
1) 本工程設計的設總,對工程設計的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參加工程的設計聯絡會,對相關設計進行協調;
2) 編制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技術規范書,參與有關的招評標和技術協議的簽定工作;招標人負責向設備廠家收集用于設計所需的設備資料,投標人協助;投標人不能由于收資的問題而影響設計進度;
3) 參加本工程的設計審查,并按審查意見進行設計修改和補充;編制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4) 現場設計服務(包含不限于參與評標、評審、技術聯絡會、配合達標投產、工程創優、申報QC科技成果、安全設計專篇、項目后評價,環保、水保、消防、安全設施、職業衛生健康、節能、并網安全性評價、技術監督及檔案等各種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配合辦理施工許可證、消防設計許可等工作的施工圖審查);
5) 派駐設計代表常駐現場,隨時解決現場設計問題;
6) 參加現場的施工檢驗和驗收;
7) 為滿足本期工程施工、投產所需的全部生產及輔助生產系統、附屬設施工程以及同時滿足施工和生產需要的水、電、路、通訊等永臨結合工程均屬于本期工程設計范圍;
8) 包括設備制造廠提交的設計圖紙以外的一切設計工作;含說明書(包括編制概算和主要設備材料清冊)、圖紙、專題報告、滿足施工招標的工程量清單(包括招標人委托其它單位設計項目的概算歸口工作),委托他人設計的項目除外,但投標人仍負責這些項目的匯總和協調工作;
9) 向業主提供設計周、月報及其他必要的報告。
本項目最高限價:130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以下資質之一,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
(2)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
(3)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投標人應具備工程勘察以下資質之一,并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1)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或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
(2)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3.2.3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今不少于5個光伏發電項目的設計業績(提供業績中至少包含1個50MWp及以上光伏項目),須提供合同影印件(影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簽字蓋章頁)。
3.2.4總工程師要求:本項目擬派遣的設計總工程師應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不少于1個50MWp及以上容量光伏工程擔任設計總工程師的經歷,須提供證明材料(附合同復印件或甲方證明材料,須體現設計總工程師的姓名和時間)。
3.2.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預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5月9日9:00起至2024年5月15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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