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項目建設單位為南瑞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投標人用先進標準引領服務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采購機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承擔所投項目的資格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標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招標文件要求的國家強制認證證書。
(4)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5)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投標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之日至中標公告發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處理期內的均適用不良行為處理結果。或投標人存在觸發《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第三十三條重大問題“熔斷機制”情形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投標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7)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
(8)投標人提供的貨物(軟、硬件)/服務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安全的、技術水平成熟的、質量優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3.2投標人須滿足相應招標項目的專用資格要求: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3.3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項目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如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款和3.2款的規定。
(2)聯合體各方應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3)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負責獲取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及投標工作。
(4)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不同專業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照各自的專業資質確定聯合體的資質。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包中投標。
3.5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代理商投標的項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6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投標。
3.7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次招標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電子文件)免費獲取。
4.2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7時至2024年5月20日下午17時購買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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