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南部縣文家壩段防洪治理工程(項目名稱)/標段施工
澄清及補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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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該項目有水利和市政兩種工程的清單:防洪治理工程為水利清單、流杯河連接橋工程為市政清單,請問最終上傳的清單版本是全按照《嘉陵江南部縣文家壩段防洪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單》表格填寫價格直接上傳而不用按照招標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單里的表格?還是一定要按照招標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單里表格填寫,若要求按照清單里的各種表格填寫,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的表格是水利工程清單的表格,而無市政清單的表格格式,流杯河連接橋工程部分的市政部分的清單表格請明確?
回復:本項目為水利和市政組合項目,招標文件采用水利版本模板,根據本項目具體特點刪除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內容,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招標工程量清單要求為準。
2、問:投標最高限價70269426.00元,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69289515.41元。其中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投標最高限價-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為投標最高限價中已列明的費用),清單內標注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費100172.32元,規費39778.27元,無法計算出從70269426.00元計算出69289515.41元,其中請明確其中差額839960元是什么費用。
回復:本項目防洪治理工程中安全生產措施費為739788.23元、流杯河連接橋工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為100172.32元,規費為39778.27元,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及招標工程量清單。
3、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
投標最高限價 | ? 有,投標最高限價70269426.00元,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69289515.41元。(以元為單位,保留整數,小數點后一位四舍五入) 注:最高限價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及經批復的投資,結合工程項目實際與擬定的合理施工方法進行編制。招標文件公布的最高限價不得在造價編制單位提交的工程最高限價(項目須財政評審時,指財政評審批復的最高限價,財政評審不得違背川財投(2015)36號文規定)基礎上作上浮或下調或政策性壓價。 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投標最高限價-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為投標最高限價中已列明的費用)。 |
修改為:
投標最高限價 | ? 有,投標最高限價70269426.00元,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69389687.18元。(以元為單位,保留整數,小數點后一位四舍五入) 注:最高限價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及經批復的投資,結合工程項目實際與擬定的合理施工方法進行編制。招標文件公布的最高限價不得在造價編制單位提交的工程最高限價(項目須財政評審時,指財政評審批復的最高限價,財政評審不得違背川財投(2015)36號文規定)基礎上作上浮或下調或政策性壓價。 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投標最高限價-安全生產措施費-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為投標最高限價中已列明的費用)。 |
4、招標文件中的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修改為:投標最高限價相應價格=投標最高限價-安全生產措施費-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為投標最高限價中已列明的費用)。
5、招標文件中的評審價修改為:評審價=算術修正后的投標總價-安全生產措施費-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業工程暫估價、暫列金額為投標報價中已列明的費用)。
6、本項目招標工程量清單現已調整,以最新上傳的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準。
7、投標截止時間修改為:2024年05月23日09時30分。
8、本項目招標文件中其余內容不變,請各投標人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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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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