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標要求本次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企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注冊地不在青海省轄區內的企業,應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冊。 5、財務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會計)報表附注的復印件、并提第三方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 6、信譽要求:有良好的信譽;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質量、違法違紀問題被國家和青海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禁止、限制投標活動的情形。 7、其它要求:經信用中國 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取消投標資格(注: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的完整的信用信息,信息生成時間為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5天內)。 8、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供應商可對上述項目進行投標,但不得拆分投標,所投包內容必須完全響應詢比采購文件所列示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