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2024年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與核算技術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1項目概況: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工廠由聯合化工裝置、聯合石化裝置、熱電裝置、公用工程、輔助設施、廠外工程等6大系統共46套裝置(單元)組成。2011年1月工廠正式投入商業化運行,至今已運營10年。年產聚乙烯、聚丙烯共60萬噸,同時副產硫磺2萬噸、混合碳四及碳五12.5萬噸。距離市區路程約20Km,交通方便。
2.1.2招標范圍:根據按照《石化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簡稱“LDAR”工作指南)、《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指南》(HJ1230)等國家有關揮發性有機物檢測的規范要求,現針對包頭化工2024年2季度-2026年1季度LDAR檢測與核算技術服務工作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包頭化工受控密封點數量為:動密封點20923個,靜密封點58691個,合計79614個。動密封點每季度檢測1次,靜密封點每半年檢測一次,出具檢測報告,按照指南,編制《VOCs污染源排查及核算專題報告》以及上級公司要求的《VOCs污染源排查及核算總報告》等與LDAR有關的相關工作,負責對接各級環保專項檢查。
2.1.3服務期:框架協議期限兩年,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1.4地址: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 科技園1號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VOCs監測或VOCs檢測或VOCs核查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29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