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哈密能源化工岔哈泉一號露天煤礦600萬噸/年、1500萬噸/年工程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岔哈泉一號露天煤礦總體規劃生產規模為1500萬噸/年,擬核準生產能力600萬噸/年(儲備900萬噸/年能力)?,F委托設計單位參照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600萬噸/年露天煤礦初步設計、1500萬噸/年露天煤礦初步設計、600萬噸/年露天煤礦安全設施設計、1500萬噸/年露天煤礦安全設施設計、600萬噸/年選煤廠初步設計、1500萬噸/年選煤廠初步設計、600萬噸/年露天煤礦及選煤廠消防設計專篇、1500萬噸/年露天煤礦及選煤廠消防設計專篇、智能化設計專篇、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報告、工程地質勘查及測量、施工組織設計。設計的開采工藝、設備選型、建設方案、技術措施要滿足露天礦竣工驗收及發展需要。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不分標段。
露天礦初步設計:露天煤礦初步設計的主要方案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保持一致;設計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礦田概況及建設條件、采場與排土場邊坡穩定、開采境界及儲量計算、設計生產能力與服務年限、采區劃分及開采順序、開采工藝及開采方法、剝采方式與開拓運輸系統、礦建工程和開采進度計劃、礦山排土、地下水控制與采場排水及地面防排水、供水系統、生產系統、機電維修設施及專業倉庫、供配電及集中控制、通信及計算機管理系統、智能化建設、混裝炸藥車地面制備站及爆破器材庫、建筑與結構、給水排水、采暖通風與供熱、總平面布置與地面運輸、節能節水、消防、水土保持、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與衛生、建設工期及實施計劃、組織機構與人力資源配置、技術經濟、投資概算等;同時根據煤礦開采進度具備實施條件后,對采煤和剝離半連續、連續工藝進行專項研究,編制相應的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滿足《煤炭工業露天礦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標準》(GB/T 50552-2010)和《自治區煤礦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管理工作指南》關于初步設計內容及深度的要求;通過 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復;全程(需派駐專人)參與、指導、答疑露天礦按照已批復的初步設計開展施工前準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認證、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等工作,并通過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
安全設施設計:設計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礦田概況及基本情況,采剝工程、礦山運輸、排土工程、邊坡穩定工程、防治水、防滅火施、電氣、爆破材料設施、總平面布置及其他安全技術措施等,滿足《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范》(AQ/T1055-2018)關于安全設施設計內容及深度的要求;通過 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復;通過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專項驗收。
選煤廠初步設計(包含生產系統各子系統初步設計、煤炭外運膠帶初步設計):選煤廠初步設計的主要方案應與可行性研究報告保持一致;設計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總論、廠區概況及原料煤基地、建設規模廠址及工作制度、選煤工藝、給水排水、采暖通風及供熱、電氣、生產輔助設施、建筑物與構筑物、運輸、工業場地總平面圖、環境保護、職業安全與工業衛生、智能化、消防、節能減排、建設工期、組織機構和人力資源配置、概算投資;包含生產系統各子系統初步設計和煤炭外運膠帶初步設計(選煤廠至化工園區煤炭外運膠帶),并單獨成冊。滿足《煤炭洗選工程設計規范》(GB50359-2016)和《煤炭工業選煤廠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標準》(GB/T50553-2010)關于初步設計內容及深度的要求;通過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復;全程(需派駐專人)參與、指導、答疑露天礦按照已批復的初步設計開展施工前準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認證、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等工作,并通過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
消防設計專篇:主要方案應與露天礦、選煤廠初步設計保持一致。設計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編制依據、工程概況、設計范圍、總平面布局、單體設計(主要建構筑物、火災危險性及耐火等級、建筑防火分區、安全疏散等)、消防給水(消防水源、水量、消防給水建筑及設備、消防給水系統)、消防用電(電源及供配電、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裝置、火災應急廣播、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消防救護應急無線通信系統、電氣防爆、電氣消防)、防排煙和通風、空氣調節、消防制度及管理、培訓、概算投資等,滿足《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通過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復;全程(需專人)參與、指導、答疑露天礦按照已批復的消防設計專篇開展施工前準備,并通過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
工程地質勘察及測量:初步設計中各建筑物和構筑物工程地質勘察、紅線(界線)測量、坐標轉換等,出具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報告內容及深度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且滿足項目施工圖設計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包括(但不限于)編制依據、內容、工程概況、編制要求、施工方案、工作計劃、進度計劃、成本計劃、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及相關保障措施。內容及深度滿足《露天煤礦施工組織設計規范》(GB 51114-2015)要求,符合露天礦組織生產實際需要。通過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專家評審。
智能化設計專篇:嚴格遵照《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煤礦智能化建設指南(2021年版)》、《智能化示范煤礦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煤炭工業智能化礦井設計標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煤礦智能化建設實施方案》等國家和自治區關于煤礦智能化建設的相關規定、規范、標準,以及《國家能源集團煤礦智能化建設指南》、《煤礦智能化建設項目評分標準》等國家能源集團智能化建設要求,從建設理念、建設目標、系統架構、智能技術與裝備、信息化綜合管理、數據分析傳輸、建設投入安排等方面,對煤礦智能化進行詳細的規劃和設計,并編制智能化實施方案或專篇。
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報告:包括(但不限于)煤礦地質、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隱蔽致災因素查明情況及評價分析、煤礦采取的隱蔽致災因素防治措施及建議等內容,內容及深度滿足《關于學習貫徹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礦安新[2023]131號文)(礦安新[2022]159號文)、《關于進一步落實煤礦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及治理工作的通知》(礦安新[2023]131號文)等文件要求,通過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及專家評審。
2.1.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個月完成600萬噸/年初步設計、1500萬噸/年初步設計、600萬噸/年安全設施設計、1500萬噸/年安全設施設計、1500萬噸/年選煤廠初步設計、600萬噸/年選煤廠初步設計、1500萬噸/年選煤廠初步設計、600萬噸/年露天煤礦及選煤廠消防設計專篇、1500萬噸/年露天煤礦及選煤廠消防設計專篇、智能化設計專篇、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報告、工程地質勘查及測量、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并通過當地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獲得批復。因煤炭產業政策調整等造成服務期限發生變化,則須由招標人、投標人共用確認后調整服務期限生效。
2.1.4服務地點:新疆哈密巴里坤縣淖毛湖礦區岔哈泉一號露天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煤炭行業甲級設計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年產1500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露天礦山工初步設計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500萬噸/年規模及以上的露天煤礦初步設計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25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