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倉山區三高路156-4號店面租賃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南樓11層福建方興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XZB-2024027
項目
預算金額: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
項目名稱 |
承租 期限 |
建筑面積 (平方米) |
最低投標底價 (元/月) |
投標保證金 (元) |
遞增率 |
1 |
福州市倉山區三高路156-4號店面租賃項目 |
叁年 |
207.68m2 |
21600 |
64800 |
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環比遞增3% |
備注:
1、簽訂合同時間:承租人(中標人)在中標公示結束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到福州市倉山供銷社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逾期未簽,視為承租人(中標人)棄標,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2、房屋交付時間:租賃場所實際交付日期以福州市倉山供銷社向承租人(中標人)發出租賃房屋接收通知書為準。若承租人(中標人)未于交付日前往辦理租賃房屋的交接手續,則租賃房屋仍被視為已于交付日合格地交付予承租人(中標人)。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標項目所述的內容,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條例和本公開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參加招標活動應當具備條件的境內法人或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
2.2投標人為企業法人或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若是營業執照已更換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投標人則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詳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無需);
(4)法定代表人及投標代表人身份證(雙面復印件);
注:投標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證明的所有復印件應是最新(有效)、清晰、加蓋持有者的公章。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三、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方式:現場購買者,可直接到福建方興 辦理;異地
六、其他補充事宜
1、福建方興 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