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檢驗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一)項目概況:哈爾烏素露天煤礦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薛家灣鎮東部,屬晉陜蒙交界地區,北距呼和浩特市127km,礦區面積57.72平方公里,核定生產能力為3500萬噸/年。
目前哈爾烏素露天煤礦剝離工作線已進入小煤窯采動范圍內,采空區頂板穩定性不斷降低,采礦生產安全風險與日俱增。為消除采空區塌陷和高溫火區對生產的影響,確保露天礦下一步的正常采剝工作,實現哈爾烏素露天煤礦安全、高效、綠色發展,擬開展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為保障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符合設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需求,現擬開展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檢驗服務項目。
(二)招標范圍:本采購標的服務范圍為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檢驗服務項目。本檢驗服務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需通過鉆機鉆孔取芯(預計3250米)、下放鉆孔電視探測(預計440米)、膏體壓漿試驗(預計4950立方米、50段)以及結石體抗壓強度試驗(預計50組)等方式對哈爾烏素露天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的充填效果進行階段性檢測。
(三)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項目竣工,預計總服務期24個月,若哈爾烏素露天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項目延期,則哈爾烏素露天煤礦采空區治理一期工程檢驗服務項目服務期順延。
(四)服務地點:服務地點為哈爾烏素露天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地質災害評估甲級)。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地質災害評估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資源與環境類或土木水利類)。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19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