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珠海港高欄港區散貨碼頭工程水工工程,作為珠海港高欄港區 散貨碼頭工程的其中一個組成部分 已由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珠海港高欄港區 散貨碼頭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粵發改核準[2022]18號) 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以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珠海港高欄港區 散貨碼頭工程初步設計外部性審查的批復》(粵交基〔2023〕132 號) 批準,項目業主為 珠海港務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和貸款 ,出資比例為 自籌50%,貸款50% ,招標人為 珠海港務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工程擬新建1個10萬噸級卸船泊位,泊位長度310m,碼頭面寬度32.5m。碼頭前沿停泊水域設計底高程-19.1m,回旋水域直徑578m。擬新建2個5千噸級散貨裝船泊位,泊位長度272m,碼頭面寬度為17.5m。碼頭前沿停泊水域設計底高程-6.0m,回旋水域直徑180m。建設內容主要有相關海域疏浚、樁基、上部結構、廊道及軌道、系船柱、橡膠護舷、護欄、止水帶、導助航設施等附屬構件;另有部分堆場建設項目,包括在已建成的5堆場之間新建5堆場東南側新建一條排水偏溝,6#煤堆場鋪面(部分)、南側防風抑塵網周邊鋪面等。
本項目施工監理共劃分為 1 個監理標段,具體劃分如下:
標類 |
標段號 |
招標范圍 |
監理服務期 |
資質等級 |
土建監理類(A類) |
珠海港高欄港區 散貨碼頭工程水工工程施工監理項目 |
珠海港高欄港區國能散貨碼頭工程水工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竣)工驗收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的施工監理服務,監理服務內容包括施工準備,施工質量、進度、費用控制,安全生產管理、環境保護、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方面工作。 |
施工監理服務期限為:48個月,包括施工準備階段監理 / ,施工階段監理24個月,交(竣)工驗收及及缺陷責任期監理 24個月 。 |
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水運工程甲級監理企業資質。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水運工程甲級監理企業資質,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下同)成功完成過至少1個國內沿海不小于10萬噸級(本招標文件均不計結構預留,以下同)新建或擴建的高樁碼頭工程施工監理業績(以交工驗收或無交工驗收一次性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并在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和關鍵信息頁)及交工驗收證書或無交工驗收一次性竣工驗收(上述證明材料如不能體現資格審查條件要求的技術指標,需提供主管部門或項目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若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按否決其投標處理。
3.4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1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