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浙江省
一、招標條件
本浙江天臺抽水蓄能電站電力電纜及控制電纜采購項目已獲批準實施,招標人為浙江天臺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源為招標人自有資金及自籌資金,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天臺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浙江省臺州市天臺縣坦頭鎮、泳溪鄉境內,電站與寧波、溫州、杭州、上海的直線距離分別為95km、140km、150km、240km,距離500kV回浦變直線距離約29km,接入系統和受、送電條件良好。電站為日調節純抽水蓄能電站,安裝4臺單機容量425MW的可逆式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700MW。建成后承擔浙江電網的調峰、填谷、調頻、調相、儲能及緊急事故備用等,并為華東電網提供靈活調度能力。
電站樞紐主要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地下廠房及開關站等建筑物組成。
電站地下廠房主副廠房洞、主變洞、尾閘洞三大洞室平行布置。母線洞布置于主廠房和主變洞之間。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采購范圍包括:浙江天臺抽水蓄能電站全廠(包括地下部分和地面部分)所需35kV電力電纜(含電纜終端)、10kV電力電纜(含電纜終端和直通接頭)和0.4kV電力電纜(不含電纜終端,含直流系統從主饋電盤至分電盤的動力電纜)以及監控、保護、測量、工業電視、門禁、通信等系統的控制電纜、光纜。其中35kV電力電纜預估量約為4.5km,10kV電力電纜預估量約為32km,0.4kV電力電纜預估量約為109km。電纜、光纜的規格和數量將在合同簽定后根據實際需求予以確定。本項目控制電纜、光纜允許外購。
2.3交貨要求
首批交貨時間為2024年08月。交貨地點為浙江天臺抽水蓄能電站工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方式為車板交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滿足如下條件:
(1)資質條件:投標人及外購生產廠家(如有)應滿足如下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商,具有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涵蓋擬投標產品中電力電纜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擬投標的電力電纜產品須具有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或電力工業電氣設備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試驗報告,且電力電纜產品中包含的耐火電纜、阻燃電纜須具有國家或行業有關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有效的檢驗報告。
(2)業績要求:應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投標人應滿足:2018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個合同總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力電纜供貨業績(需提供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且安全穩定運行一年以上;
2)投標人或外購控制電纜生產廠家應滿足:2013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電站(廠)控制電纜同類投標產品的供貨業績(需提供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且安全穩定運行1年及以上;
3)投標人或外購光纜生產廠家應滿足:2013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光纜同類投標產品的供貨業績。
(3)財務要求:投標人近2年(2021、2022年度)無虧損(須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4)信譽要求:投標人及外購生產廠家(如有)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控制電纜、光纜允許外購。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4年04月09日08時30分至2024年04月15日17時30分。
4.2 獲取方式: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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