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內蒙古公司蒙西公司升壓站電氣設備預試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內蒙古電力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東二環路興泰商務廣場T5寫字樓13層,該公司屬于“一套人馬,多塊牌子”一體化單位管理模式,各項目單位具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為確保招標人所屬各場站內升壓站、箱變等電氣設備安全穩定長周期運行,依據《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596 及技術監督相關管理規定,需委托有資質單位對4個220kV和4個110kV升壓站電氣設備及箱變等設備進行預防性試驗。35kV/10KV集電線路、220KV/110KV升壓站及附屬設施,繼電保護裝置等,一、二次設備清掃工作。
服務期:收到招標人通知后1天內完成(具體按照供電局停電時間確定)。
項目地點:各風電場/光伏電站所在地。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范圍為承修二級及以上、承試二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執行完成的220kV及以上升壓站維護或試驗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執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220kV及以上升壓站維護或試驗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0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