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項目270MW風電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項目,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風電場建成后向蒙西電網供電。 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項目風電場270MW工程(以下簡稱“ 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項目風電場工程”)場址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擬安裝40臺風輪直徑不小于200米,輪轂高度140米,鋼混塔,單機容量33臺6700kW及7臺700kW風力發電機組,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通過220kV線路接入220kV扎薩克變電站,線路約4km。招標范圍分界點為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塔掛線點。
項目以升壓站為分界點,分為標段I(北側26臺風機+升壓站)和標段II(南側14臺風機+集電線路)。
2.1.2 招標范圍:本標段為PC總承包II標段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范圍是:風場區約90公里集電線路所有基礎、鐵塔、導線、金具等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及施工協議及手續辦理等;全項目40臺箱變出線上塔電纜的采購、安裝、調試、試驗;全項目40臺箱變標段II統一采購,各自標段負責相應的安裝、調試、試驗;南側14臺風機含范圍內所有風機基礎、施工(檢修)道路(含大件運輸需要的村村通道路修復)、箱變及箱變基礎、風機出線至箱變低壓側電纜采購、安裝試驗等;14臺(7臺7MW+7臺6.7MW)風輪直徑不小于200米,輪轂高度140米,鋼混塔,風力發電機組到貨卸車、驗收、保管、安裝、調試等工作。
外送線路招標范圍分界點為: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塔掛線點;標段I、標段II分界點為升壓站外墻,升壓站及其中設備均屬于I標段,全場集電線路均屬于II標段,集電線路與升壓站的分界點為35kV開關柜下口電纜終端處,光纖通訊設備為保護及通訊設備端子排處,發電場工程同集點線路分界點為箱變高壓側電纜終端處,分界點處電纜、光纜及其他設備采取誰敷設、誰安裝接線、調試。
風電場分界點至各風機機位道路改造及新建,風機安裝場地平整,風機基礎及箱變基礎施工、風機及塔筒安裝,35kV集電線路建筑安裝調試等施工及過程協調,以及上述工程完工后恢復原狀的工程施工,包括水保、環保、植被的恢復、表土剝離及保管、復墾等,并在竣工驗收前,負責本標段承包范圍內的成品保護、維修保養修復等(其中道路及風機安裝平臺由投標人自行設計優化(按照現有征地范圍)滿足安全要求、環保要求、水保要求,施工后恢復原貌)。
負責投標人所采購及招標人所采購的所有設備、材料的接貨、卸貨、開箱驗收、交貨后的倒運(含多次倒運及裝卸)、代保管、臨時場地租賃、保養、發放等工作、負責本標段現場安全保衛。
負責本標段施工臨時電源、臨時施工便道等輔助工程措施,施工用水用電,施工現場整體安全保衛工作,施工過程中臨時占地(含耕地)的手續辦理和施工協調等。
2.1.3 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施工準備: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施工準備工作,包括場地平整、施工道路修筑、施工平臺,接入施工用水、用電、用網等工作。開工前五通一平工作,以及向當地有關部門了解施工區域內的地下設施分布,并采取保護措施。
2)風電機組及箱變基礎施工:本工程(7臺6.7MW+7臺7MW)風電機組及箱變基礎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明挖、地基處理、混凝土施工和基礎預埋件的埋設等。負責風機吊裝施工平臺一次場平,基礎換填及修筑、面層修筑等應滿足吊裝工作承載力要求,風機及箱變基礎開挖及回填、余土外運、基坑降水、樁基礎施工(含試樁、檢測),鋼筋制安、混凝土澆筑、高強混凝土灌漿、預應力系統預埋管件、風機接地工程及接地引出敷設(預留與塔筒接地系統相連接引出線),沉降觀測點的制作、安裝,鋼爬梯預埋件制作安裝(與塔筒設計匹配)、箱變事故油池及與塔筒之間防火墻的制作(如設計中包含)。風機及箱變基礎預埋件的制作安裝(包含不限于塔筒錨板、電纜預埋管、支架、預應力鋼絞線孔道埋管)以及基礎防腐防水,負責吊裝、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后基礎回填、吊裝平臺的臨時占地清表(含清表土的儲存、保管)、復墾、場地平整、恢復場地原貌等工作。招標人提供的風機永久占用面積為直徑25m的圓,投標人按照吊裝平臺設計方案施工,除招標人已征地的吊裝平臺外施工過程中組桿通道、葉片通道涉及臨時占地青苗補償由投標人負責協調與賠償; 負責本單位工程建設范圍內所涉及的占用基本農田、水塘、溝渠、水利設施、林地,線路遷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掃空、青苗、樹木砍伐、建筑物拆遷等有關協調的工作,需要賠償、補償等相關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協調工作及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協調、施工協調、民事協調、地方協調、政府協調、企業協調、環保、水保及施工噪聲影響協調等。投標人原因導致大件運輸接卸貨不具備條件產生的押車、裝卸、倒運、保管費用等。
3)風力發電機組和塔架安裝主要包括:本工程(7臺6.7MW+7臺7MW)塔筒門梯安裝、塔筒吊裝、葉輪組裝、機艙(組裝)吊裝、葉片吊安裝、傳動系統及導流罩安裝、電氣安裝等,投入主吊機械必須在2個作業面及以上,滿足風機機組安裝工期要求。投標人負責甲供設備的全部安裝工作及相關臨時措施(含鋼板租賃),同時負責風機及塔筒接地系統的安裝(包含與風機基礎接地引出線地連接工作);連接風機與箱變側的電纜和光纜及附件的敷設安裝(含風機及箱變的通訊組網安裝、調試),配合風機、塔筒、箱變廠家進行整套風機調試、并網、驗收等; 招標人按設計方案提供風機、塔筒吊裝平臺,投標人選擇合適的吊裝方式,超出吊裝平臺區域的臨時占地由投標人負責協調與賠償。為完成風機安裝投標人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及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包括不限于以下所涉及的全部基本農田、水塘、溝渠、水利設施、林地、線路遷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掃空、青苗、樹木砍伐、建筑物拆遷等有關需要賠償、補償、協調的工作風機及塔筒安裝技術要求,且投標人應提供為滿足技術要求所必須配備的設備材料、機械、工具、人員等。投標人原因導致大件運輸接卸貨不具備條件產生的押車、裝卸、倒運、保管費用等。
4)標段范圍內風場區域的水保、環保及洪保工程。
5)35kV集電線路工程:負責全項目集電線路架空線路、地埋電纜及光纜(從各風機箱變高壓側電纜接線端子至升壓站35kv配電室開關柜高壓電纜接線端子)安裝鋪設,架空線路桿塔及基礎建筑安裝,電纜溝開挖、回填、余土外運、電纜分支箱及電纜頭制作安裝、電纜防水施工、電纜登塔附件安裝,35kV集電線路工程便道修筑及施工完成后的復墾并恢復原貌、防雷接地,整條線路的臨時占地協調及補償、交叉跨越、試驗(含線路耐壓試驗)、調試、參數測量,配合風電場整體調試。
負責本單位工程建設范圍內及施工臨時便道、設備材料運輸便道所涉及的占用基本農田、水塘、溝渠、水利設施、林地,線路遷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掃空、青苗、樹木砍伐、建筑物拆遷等有關協調的工作,需要賠償、補償等相關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協調工作及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協調、施工協調、民事協調、地方協調、政府協調、企業協調、環保、水保及施工噪聲影響協調等。
6)風電場道路工程:按照設計方案負責分界點至各風機機位(道路分界點以內的)原有道路拓寬改造和新建道路的路基及路面修筑(含換填)、余土外運,修筑排水溝、涵管、擋墻、護坡等。負責道路修筑范圍內的水保環保措施。負責滿足大件運輸要求的道路拓寬、清障、線路及原有設施遷改、零星改造、協調、補償等,負責本標段道路在風電場工程建設過程直至竣工驗收的維修與損壞修復,確保所有運輸設備、材料、物件的車輛順利通過,負責施工結束后的混凝土水泥路面修復及檢修道路修復,道路恢復原貌以及復墾工作,且上述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負責本單位工程建設范圍內及大件運輸所涉及的占用基本農田、水塘、溝渠、水利設施、林地,線路遷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掃空、青苗、樹木砍伐、建筑物拆遷等有關協調的工作,需要賠償、補償等相關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協調工作及費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協調、施工協調、民事協調、地方協調、政府協調、企業協調、環保、水保及施工噪聲影響協調等。投標人原因導致大件運輸接卸貨不具備條件產生的押車、裝卸、倒運、保管費用等。
7)各自標段范圍內的箱變(含單獨通訊組網)、風機出線至箱變低壓側電氣安裝施工、調試、試驗、驗收。
8)負責本標段施工過程中除招標人臨時、永久征地之外(提供已征地范圍)臨時用的手續辦理及費用支付。
9)負責本工程標段II范圍所需臨建工程,按照招標人總體規劃設計。
2.1.4 設備供貨范圍
甲供設備:風機及其附屬設備(混塔部分、鋼塔、預應力錨索系統、風機葉片、變流器等)
(1)道路工程:用于本工程施工范圍內除甲供外,所有設備及材料。
(2)風機及箱變基礎工程:用于本工程施工范圍內除甲供外,所有設備及材料。風機出線至箱變低壓側電纜及電纜終端采購安裝,電纜終端要求由廠家供貨安裝并提供質保。
(3)風機安裝工程:用于本工程施工范圍內除甲供外,所有設備及材料。
(4)全風電場35kV集電線路工程:除甲供設備外,其余均由投標方采購及供貨,包含但不限于鋼材、水泥、砂石料、電力電纜(含風機底部變流器至箱變,按照主機廠家參數采購)、電纜終端頭、電纜拉管、光纜保護管、電纜登塔附件、避雷器、熔斷器線路塔材、導線、光纜(主機相關部分按照主機廠家要求參數采購)、絕緣子、金具、跌落保險、避雷器等其他用于本項目的軟硬件設備及材料。全風場共40臺箱式變壓器、箱變出線至集電線路上塔電纜。
包括上述設備的監造、催交、運輸、接車、倒運、接貨驗收、倉儲保管等,還包括甲供設備風力發電機組、塔筒、法蘭、混塔架、錨索等的接車、接貨驗收、倒運(到貨后)、倉儲保管、二次安裝等。
招標人安排甲控設備的監造。投標人安排除甲控設備外的設備監造及檢驗。出于對采購質量的考慮,招標人有權對招標范圍內的設備、服務及專業工程采購的過程及結果行使監督權和決定權。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對招標范圍的所有設備進行甲控。
設備采購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將對施工圖紙及技術規范書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總包單位方可進行招標采購及施工。投標人必須綜合、全面考慮報價。
投標人進場后需及時提供設備、材料進場計劃并嚴格執行,確保設備、材料與施工進度有效銜接。進場的設備、材料必須按照規程要求進行多方驗收,確保貨物外觀、包裝、數量無偏差,到場材料滿足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符合建設施工規范。
投標人投標選用的變壓器、開關柜、電纜等主要設備設備品牌應在國家能源集團最新的供應商短名單范圍內。
2.1.5 其他要求
(1) 招標人負責項目前期涉及的升壓站、風機基礎、箱變、吊裝平臺、集電線路塔基、道路、臨建等全部永久和臨時占用林草地、土地、墳地、地表附著物、拆遷、補償、協調所涉及到的所有補償費用及手續辦理,投標人負責配合、協調招標人完成相關工作。
除上述已完成征地部分外,本工程后續設計變更、施工調整涉及的其它永久和臨時占用林草地、土地、拆遷、墳地(含打擾費)、砍樹、地方各級政府在征地補償工作中產生的工程協調服務費、道路運輸保證金(賠償款)、網圍欄破拆裝門、補償、協調、地表附著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續辦理及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其余施工過程中的工作、費用都由投標人負責。
(2) 投標人負責配合標段I從工程的前期到項目投產運行、竣工驗收的各項手續辦理(如:施工許可、并網、取水證等),包括但不限于:環保、氣象(防雷)、水保、節能、職業健康、消防、安全等手續。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施工所需的遷改線、樹木砍伐證、林草(施工所需臨時)、土地(施工所需臨時)、為集電線路和通信線路施工的各類手續,為順利并網辦理的各類手續、各類施工交叉時候的各類手續辦理并支付相關費用。配合、協助招標人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等報告和證件辦理并支付相關費用(為招標人提供檔案資料、數據等相關文件),上述專項工作應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均由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配合招標人完成移交生產驗收、達標投產驗收、竣工驗收。以及因政府系統、電網系統政策要求所要繳納的一切費用。
(3)投標人負責配合標段I辦理項目各項并網手續辦理事宜,工程質量應達到電網公司驗收標準,同時投標人應負責項目現場并網驗收具體工作。
(4)投標人負責配合標段I辦理本項目電力工程建設生產管理備案(省/自治區電監辦)、能源局、地方備案等相關手續。
(5) 投標人負責從標段II本工程范圍內的施工準備到項目投產運行及項目評優的各項費用支出(培訓費、施工協調費、噪音賠償費(含質保期內)及一切因本工程建設產生總承包相關的費用。
(6) 投標人應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服務,各類培訓、設備調試、其他電氣設備質保服務等。設備安裝、調試、試驗、各級電網公司要求的檢驗檢測、試驗、并網試運行、消缺、驗收,辦理與工程有關的各類保險。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檔案資料驗收的相關工作,以及與總承包項目相關的所有工作。
(7)投標人負責配合標段I完成所有涉網手續辦理,投標人應積極配合并網檢測工作開展并確保所采購設備通過上述檢測。投標人負責配合標段I完成的電網對接和保護定值計算等相關工作,及時提供相關資料。負責分系統調試、整體調試、試驗(含特殊試驗)、整套啟動及試運行等。
(8)投標人負責配合標段I聯系質量監管單位,并組織配合工程各階段監檢;負責配合標段I完成項目電力質監站備案并及時組織協調各階段的監檢驗收工作;從系統注冊至完成電力工程項目投運并網前各項工作執行及手續辦理,各階段檢查提出意見的整改閉環,取得質監機構簽發出具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網通知書》、《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投運備案證書》、《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報告》,完成工程全部質量監督及驗收工作。
(9)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鄉鎮、村民委員會、村民的協調工作。
(10)投標人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發生阻工等的協調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的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11)1投標人負責完成本工程范圍內35kV集電線路、風場場區環境保護工程及水土保持實施(擋墻、護坡、復墾、截排水溝、植被恢復和場區綠化等)、環保監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污染防治設施等“三同時”工作。上述工作須滿足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相關要求及驗收,通過達標投產驗收的策劃、實施工作。投標人負責水土保持工程及環境保護工程實施(包括:設計、施工、組織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滿足項目總體設計方案,并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要求環水保、植被(保護)恢復方案等實施應與整個項目總體實施方案保持一致。辦理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恢復、監理、監測和驗收,并網前的環保試生產批復,職業衛生安全評價。投標人負責配合標段I消防備案及驗收、防雷備案及驗收、安監衛生備案及驗收等工作,招標人配合投標人工作。招標人委托有資質單位負責為項目水土保護提供監理、監測、評估服務工作,投標人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配合標段I辦理圖紙審查、施工圖審查、消防圖紙審查、氣象防雷審查等的相關工作。配合完成完成工程驗收(包含水保、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工程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等。
(12)其它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施工、試運行、驗收、移交、質保期內的質保服務、結算審計等的相關工作(如各類保險的購買,售后服務、質保期內服務等與本工程相關的服務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設備由中標單位負責保管看護,任何損壞、丟失由中標單位承擔維修或更換,并承擔相應費用。
(13)辦理樁基(含樁基檢測)、錨栓或錨索、高強螺栓強度、預緊力、塔筒、高強坐漿料,環氧樹脂、混凝土結構實體檢驗及工程質量評價等第三方檢驗、檢測及建設期工程測量控制網建立(含施工、測量等)。編制吊裝方案,并報送專家評審。負責試樁工程的施工及檢驗測試,并支付全部費用。按照施工圖要求每臺風機設置 4 個沉降觀測墩,布置風機基礎上,對每臺風機進行獨立觀測。同時在風機檢修平臺上設置 2 個沉降觀測基準墩,與風機中心點連線互相垂直,投標人負責沉降觀測平臺的建設,具體觀測及檢測工作由招標人委托其他具備資質單位進行。
(14)投標人根據主機廠家出具大件運輸方案(滿足風機、葉片、塔筒、機艙、輪轂等大件運輸需求),負責道路分界點及分界點后的橋涵改造加固、路面及彎道改造、線路改造、房屋拆遷、道路協調、已有道路的掃空路障遷改、協調和零星改造、臨時征地、青苗補償、路面修整及后期路面損壞修復賠償、運輸途中的輔助牽引(含主機及其中附屬設備牽引)、等跟大件運輸相關的工程及費用,直到滿足運輸條件為止。如因投標人原因導致主機廠家無法按時在指定機位交貨,經甲方同意后后續從其他交貨點至機位的所有運輸工作均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負責主機及其附屬設備的機位卸車,驗貨在卸車后進行。投標人負責主機到貨后的二次組裝。并負責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其他所有工程車輛的道路協調工作及費用。投標人原因導致大件運輸接卸貨不具備條件產生的押車、裝卸、倒運、保管費用等。
(15)標段II分界點及其后的道路建設、協調、改造、賠償均由投標人負責,場內外道路分界點為:1)G65包茂高速東側區域為穿過G65以后蘭扎線縣道與場內道路交匯處(共2處,分界點8、9部分道路需要改造、賠償,均由PC總包負責);2)G210以西至鐵路以東區域為G210國道與場內道路(含現有村道、鄉道)交匯處(共4處,分界點4、5、6、7部分道路需要改造、賠償,均由PC總包負責);按照項目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路線以投標人現場踏勘確認為準。
(16)風電場內有高速國省縣道(現有及規劃)、鐵路(現有及規劃)、煤礦、河道、國防光纜、城域網、油氣井田及管道穿越(需做好施工防護)等影響吊裝、道路、集電線路及現場施工等敏感因素,投標人負責一、二級公路、鄉村道路、河流、鐵路、煤礦、國防光纜、城域網、油氣井田及管道、220kV、110kV、35kV各電壓等級輸電線路等相關協議獲取、手續辦理、方案評審、獲得批復、安全措施、施工及協調、驗收等工作及費用,投標人在自行進行現場踏勘充分了解相關工作。
集電線路穿越(下穿)高速公路、國道(以交通部門批復意見為準)由招標人委托具備資質單位進行電纜通道建設,投標人負責電纜穿越及架空跨越施工協調及驗收等。
集電線路穿越電氣化鐵路(3或4處下穿越,以鐵路部門批復意見為準)由招標人委托鐵路部門進行電纜通道建設,投標人負責電纜穿越施工協調及驗收等。
2.1.6工程期:本項目總工期暫定10個月,具體以招標人(監理)通知為準,暫定2024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網。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證書,其中承裝、承試要求四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風電場EPC或PC(至少包含風機基礎、吊裝、道路施工內容)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EPC或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0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