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天津)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大邱莊100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業主工程師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靜海大邱100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位于天津市靜海區大邱莊鎮,利用魚塘水面建設1套“漁光互補”光伏發電系統,占地面積約2050畝,建設光伏發電規模約100MW,配套建設15%、2h儲能系統。本項目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和一條110kV送出線路。工程總投資約5.4億元。
本項目計劃開工時間為2024年4月,計劃并網時間為2024年10月。具體時間以項目進展和甲方通知為準。
2.1.2招標范圍:選聘業主工程師作為國華靜海大邱100MW漁光互補發電項目業主代表對項目進行管理。項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對上述項目范圍內的所有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環保控制和信息管理及協調設備供應商、設計單位、施工承包人等參建各方關系的項目管理,因改造引起的現場設備拆除、施工場地下方各種不確定因素引起施工變更的項目管理工作均包含在內。參加工程策劃、工程施工、設計優化、技術規范書審查、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參加招標人組織的各環節、各階段驗收等全過程項目管理工作。工作地點為項目所在地。
序號 |
用工地點 |
電氣專責(光伏/變電) |
土建專責(基礎/變電) |
安全專責(含特種作業) |
總人數 |
1 |
天津市靜海區 |
2 |
3 |
1 |
6 |
總現場服務月數(人月) |
45 |
(備注:所有業主工程師中,其中一名專責為業主工程師項目負責人,請在人員配置表備注“業主工程師項目負責人”字樣。業主工程師專業、人數、進場時間和退場時間隨工程進展會有波動,以實際為準。)
2.1.3計劃服務期限:自項目開工之日起至并網后止,總現場服務周期不超過45個人月。項目工期不確定因素較多,各項目服務周期以實際入場和實際離場時間分段累加計算,中間間斷時間不計入。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且取得投決始至項目竣工驗收止,缺陷責任期階段服務期限自項目竣工驗收起一年后止。
2.1.4質量要求:
(1)實現高水平達標投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設計值,創國內同地區、同期、同類型程先進水平。
(2)工程項目的質量達到現行的國家標準和規程、規范要求,實現工程及設備安全、穩定、經濟、環保、長周期運行。
(3)不發生質量事故。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企業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甲級監理資質;或具有CNAS17020資質(即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檢驗機構認可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的監理或施工現場管理(業主工程師或人員技術支持)服務合同業績2份,且均為已完工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業主工程師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100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的監理或施工現場管理服務的項目負責人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業主工程師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項目部組成名單等有最終用戶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單位名稱及項目主要工作內容),但投標單位內部任命無效。
(2)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業主工程師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人單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繳納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各個項目業主工程師均須提供在投標人單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或有效的勞動合同。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本項目管理服務承諾書按照格式填寫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上傳掃描件,未加蓋公章或未提供或修改承諾內容的,投標將被否決。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04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