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46/16-QT-194)
一、 招標條件
內蒙古華電騰格里光伏一、二期項目送出線路工程建設監理項目已上級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內蒙古華電阿拉善騰格里100萬千瓦光伏項目:100萬千瓦光伏+15萬千瓦/30萬千瓦時儲能,建設#1、#2升壓站,#2升壓站接入一期工程60萬千瓦光伏+15萬千瓦/30萬千瓦時儲能,#1升壓站接入一期工程40萬千瓦光伏,擬規劃 2臺240MVA主變;內蒙古華電騰格里100萬千瓦光伏二期項目:100萬千瓦光伏,建設#3升壓站,擴建#1升壓站,#3升壓站接入二期60萬千瓦光伏,擬規劃 3臺240MVA主變,擴建#1升壓站接入二期工程40萬千瓦光伏,擬規劃 2臺240MVA主變。
220kV匯集線路配置:#1升壓站一期工程40萬千瓦光伏匯集至#2升壓站,線路長度約10.2公里。#1升壓站中二期工程40萬千瓦匯集至#3升壓站,線路長度約1.3公里。#3升壓站匯集100萬千瓦光伏至#2升壓站,線路長度約10.2公里;同路徑線路擬采用同塔雙回。具體實施型式以最終設計為準。
500kV送出線路由#2升壓站到阿拉善左旗西北方向500kV定遠營變電站,輸送電壓500kV,容量按200萬千瓦設計。線路全長約46.7公里,全線除涉及凈空限制區域通道狹窄處長約11公里按同塔雙回設計,單側掛線,另側預留,其余按單回設計。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2024年5月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監理方在本合同下的監理工期應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即合同簽訂生效起至項目竣工后尾工、竣工結算相關配合工作。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046/16-QT-19401 | 送出線路工程建設監理 | 內蒙古華電騰格里光伏一、二期項目送出線路工程建設監理,#1、#2、#3升壓站間匯集線路、#2升壓站至500kV定遠營變電站外送線路工程的建設監理工作,包括設計審查(含圖紙會審)、建筑工程施工、月度工程形象進度及預算審核、設備驗收、安裝施工、調試、性能試驗、竣工驗收、精品工程建設、達標投產直至資料移交等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工作。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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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送出線路工程建設監理】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8.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3項220kV電壓等級及以上送出線路工程監理服務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9.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2021年、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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