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大南湖二礦采煤設備智能化改造項目(大南湖二礦采煤設備智能化無人駕駛平臺購置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能源哈密煤電有限公司大南湖二號露天煤礦位于新疆哈密市境內,行政區劃屬哈密市南湖鄉管轄。井田中心北距哈密市區約84km,距南湖鄉約45km。大南湖二號露天煤礦是國家規劃哈密煤電外送基地的主力煤礦之一,目前主要擔負向國神花園電廠(4×660MW機組)、國神大南湖電廠(2×300MW機組)、華電綠洲電廠(2×660MW機組)、中煤紅星電廠(2×660MW機組)及酒泉電廠、四川白馬電廠和達州電廠等電廠供煤的重要任務,核準規模為1300萬噸/年,服務年限109年,項目采用“煤電一體化”管理模式。
2.1.2招標范圍:為實現露天煤礦對少人化、無人化作業的要求,從本質上提升作業安全性和效率,本項目計劃改造24臺礦卡(出廠自帶線控化底盤)進行無人化運輸裝卸作業。同時考慮裝載機、生產指揮車、壓路機等設備協同作業,部署無人駕駛云控平臺、差分定位基站、路側協同、遠程接管系統等,形成一個完整的露天礦無人運輸、裝卸作業系統,實現露天礦山的安全、高效生產。
采購無人駕駛系統滿足大南湖二礦采煤自營設備24臺礦卡無人駕駛需求;無人駕駛系統云控平臺具備兼容接入擴展有人卡調系統接口以及協同作業車輛條件;含36個月維保服務。
2.1.3工期:簽訂合同后120天內完成安裝調試,通過驗收后,進入36個月的維保服務期。
2.1.4質量要求:滿足合同技術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9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額定載重量≥90噸的礦用自卸車無人駕駛改造合同業績1份(每份合同至少5臺),并穩定運行6個月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礦級及以上)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并穩定運行6個月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4-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