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2024年線下第二次服務類招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批次編
1.招標條件
項目建設單位為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門源回族自治縣教育局、青海金祿新型材料 、中交基礎設施養護集團國道109宗加至格爾木東公路代建指揮部、青海省交通建設管理 、門源益民公共服務 、尖扎縣交通局、西寧偉業房地產開發 (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并委托國網青海電力 為招標代理機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投標人用先進標準引領服務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采購機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詳見附件1招標采購需求一覽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備承擔所投項目的資格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標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招標文件要求的國家強制認證證書。
(4)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5)根據《國家電網 供應商關系管理辦法》的規定,投標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之日至中標公告發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國家電網 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處理期內的均適用不良行為處理結果。或投標人存在觸發《國家電網 供應商關系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重大問題“熔斷機制”情形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投標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7)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投標人需同時在商務文件中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查詢的,包含“營業執照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行政處罰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詢結果。如投標人未提供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或提供的報告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與內容,或報告內容被評標委員會認定有異議的,投標人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查詢的結果為準。投標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與內容的,評標委員會將會對投標人進行不利評價。投標人提供虛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的,按照虛假投標進行否決,并根據《國家電網 供應商關系管理辦法》進行相應處理。
(8)其他:
3.2 投標人須滿足相應招標項目的專用資格要求:
詳見附件2業績及人員要求一覽表
注:對于專業資質中要求同時具備設計和勘察(巖土、測量)資質的項目,如潛在投標人無勘察(巖土、測量)企業資質,請潛在投標人與有符合資質要求的勘察(巖土、測量)企業簽訂完成設計勘察(巖土、測量)任務委托協議書,委托協議時間符合工程實際時間要求,并將委托協議書及勘察(巖土、測量)資質證書附在商務資格證明文件中。
3.3本批次分標EPC總承包接受聯合體投標,其他分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如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款和3.2款的規定。
(2)聯合體各方應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3)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負責獲取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及投標工作。
(4)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5)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包中投標。
3.5 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代理商投標的項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投標。
3.7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次招標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投標。
4.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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