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46/16-SG-019)
一、 招標條件
華電新和縣產業園區低碳轉型40萬千瓦光伏項目施工(標段三)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新建400MW光伏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工程擬定建設總工期為122天。220kV匯集站及儲能區主體施工于2024年4月15日開始,2024年8月15日全升壓站(匯集站)安裝調試完成并反送電,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招標范圍 標書售價(元) CHDTDZ046/16-SG-01901 施工(標段三) 華電新和縣產業園區低碳轉型40 萬千瓦光伏項目工程施工(標段三)項目規模為220KV 匯集站及儲能區的建安工程(包括站內道路等)、乙供設備材料(除甲供主要設備:主變壓器、GIS 設備、35kV高壓開關柜、低壓開關柜及共箱母線等一次設備及預制艙、通信、調度、二次遠動等設備及預制艙、SVG 設備、站用變和接地變)、項目驗收、資料移交等以及所有應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等相關工作一次性建成,具備國網公司要求的并網條件。(本工程主變、GIS、SVG 等電氣設備參數最終以國網公司接入系統報告批復為準,投標 1000 我公司標書費發票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可選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發票),投標單位可登錄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開票信息登記”菜單中設置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類型;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及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施工(標段三)】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 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人應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投運時間為準)3項及以上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匯集站(或升壓站或變電站)建筑安裝工程投運業績并同時具有1項及以上儲能建筑安裝工程投運業績(不接受分包業績)。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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