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項目業主:甘肅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資金來源:自有資金且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標段名稱:甘肅晶源臨澤平川 10 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EPC 總承包 項目地點:甘肅省張掖市臨澤縣平川北灘
建設規模:本項目光伏區規劃總裝機容量為 100MW,擬新建 1 座 110kV 升壓站,主變 容量規劃(1x120)MVA ,一次建成(1x120)MVA,通過 1 回 110kV 架空送出線路接入建榮
330kV 變電站,送出線路的路徑直線距離約 11km,送出線路導線截面選擇為 JL/GIA-400/35 鋼芯鋁絞線。
最終接入系統方案以本工程接入系統報告審查意見為準。
項目整體進度: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時間 2024 年 4 月,計劃竣工時間 2024 年 10 月。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招標編號 |
標段 |
招標范圍 |
1 |
DNYZC-202 4-03-01-845 |
甘肅晶源臨 澤 平 川 10 萬千瓦光伏 發 電 項 目 EPC 總承包 |
全面負責甘肅晶源臨澤平川 10 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EPC 總承包, 包含但不限于項目勘察設計、設備/材料采購、施工等。 工程承包范圍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配合由發包人完成項目 永久征地手續辦理、地方政府關系協調及相關手續辦理等工作;(2) 由承包人負責本工程用地附著物(含青苗、墳墓、建構筑物等)補償、 施工措施性臨時租地及相關費用等;(3)由承包人負責項目臨時征 地用地補償、環境影響評價(含電磁輻射)、水土保持等專項驗收、 項目并網手續辦理及投運、項目整體驗收及達標投產(符合國家電投 集團有限公司管理標準)等全部工作。(4)由承包人負責項目勘察設計 工作包含光伏發電場區、35kV 集電線路、110kV 升壓站、送出工程 等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竣工圖繪制、圖紙審查。(5)由承包 人負責設備與材料采購、運輸及管理;(6)由承包人負責項目光伏 場區、110kV 升壓站、對側 330kV 升壓站施工、調試試驗(含涉網試 驗)、驗收,完成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 制備案;完成 110kV 升壓站電力系統治安反恐設備的采購、安裝、調 試試驗、驗收及備案;成網啟動驗收、消防、防雷接地、質監站質量 監督、技術監督、工程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并網及相關手續辦理等 全部工作;完成全容量并網 240 小時試運行并移交生產,生產信息接 入國家電投蘭州新能源生產運營中心及國家電投集團集控數據中臺; 工程移交、竣工驗收以及質量保證期內的服務(包括發包人委托的工 程建設相關服務、合同管理及協助發包人上報各類報表,并達到國網 甘肅電力公司并網運營和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達標投產各項 要求)。(7)由承包人負責送出工程的設計(含對側 330kV)、設 備及材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驗收(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對側 330kV 升壓站接入手續辦理、勘察設計、用地征詢、圖紙審查、臨時/永久征 地用地補償、環境影響評價(含電磁輻射)、水土保持等專項報告編 制及驗收、項目并網手續辦理及投運、項目整體驗收及達標投產(國 家電投集團有限公司管理標準)等全部工作。 |
備注:詳細招標范圍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 稱 |
專項資格要求 |
1 |
甘肅晶 源臨澤 平 川 10 萬 千瓦光 伏發電 項 目 EPC 總 承包 |
1.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 (2)參加投標的單位必須經營狀況良好,近 3 年內其中兩年未發生虧損或資不抵債的情況; (3)在近 3 年內未發生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包括原中電投集團公司)暫?;?取消投標資格的情形; (4)投標人近三年沒有因串標、欺詐、行賄、壓價或弄虛作假等違法或嚴重違規行為的被 業主取消其報價資格; (5)18 個月(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 12 個 月在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國家電投集團、國家電投集團甘肅電力有 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單”。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7)對于同一項目中的有相互制約(例如監理和被監理)關系的標段,單位負責人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關系的不同單位也不得在同一項目的相應標段投標;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 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0)不接受聯合體。 2.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 許可證,或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且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 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承裝類、承試類二級及 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如投標人不具有承試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可委托具有承試 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的企業承擔試驗工作,并提供擬委托企業證書。 (2)投標人近 5 年內,在國內獨立承擔過 100MW 規模及以上光伏電站施工總承包業務或累 計不小于 300MW 的光伏電站場內施工業務。(需提供與項目業主單位簽訂合同、竣工驗收 證書等證明文件)。 (3)應提供近三個年度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 包括(但不限于) 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股東權益變 動表)等。 3.其他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持有國家認定的有資質機構頒發的 ISO9000 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ISO14000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 OHSAS18000 職業健康安 全 管 理 體 系 認 證 證 書 。 (以 “ 認 證 認 可 業 務 信 息 統 一 查 詢 平 臺 ” 網 站 (http://cx.cnca.cn)或相關認證機構網站查詢為準,未被列入暫停、撤銷狀態。) (請 投標人自行查詢相關網站,并將查詢情況截圖附投標文件內。) (2)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執業資格,安 全生產考核 B 證及以上,且有三年及以上類似工程工作經驗(需提供項目經理任命等證明 文件)。 (3)其他人員要求(只作為評分因素,不作為資格否決條件): 安全負責人及安全員的資格要求:應具有安全生產考核 C 證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應有 |
序號 |
標段名 稱 |
專項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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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類、同規模項目管理經歷。 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當具有建造師執業資格證二級及以上或中級職 稱及以上。 項目管理機構及專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作業證(特種作業證,安全、技術、質檢員證 等)。投標人應承諾---實際到場的項目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必須與投標文件保持一致。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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